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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丽珺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4-12-17

地区:那一片有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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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07803602婚否:保密
用户名:moonshadow
笔名:丽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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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的孩子们

梦与醒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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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影如霜

 

版权声明: 本blog文章除个别注明转载者外均为兰州大学02信管黄丽珺原创,若要转载请与作者联系。 Email:moonshadow_li@163.com 黄丽珺

文章

宝宝的这些文字,把它放在最上面:)  (作者置顶)

这糊涂的家伙,只怕后来,再也不见只言片字存世吧。且找来,看看。记忆曾经的一些时光以及文字。

青鸟的眼泪

紫外线打在脸上的时候我听到它破碎的声音,清脆绵长。
生活和死亡在延续着。
早已经习惯做一些孤独的事情。
一个人对着镜子欣赏赤裸的身体,一道疤痕是自己给的荣耀,别人给的耻辱。房间里夹杂着烟草味的 空气是安全的外衣。皇帝的新装, 一种自恋或自慰。有些诡异。
就这样赤裸的坐在显示器幽暗的光亮里把灵魂掩埋在文字中,平静且敏锐的。这样独处的时候偶尔会流泪,没有声音。粘稠的液体莫名地划落下来,滋润干涸的皮肤,沙漠中第一颗雨滴的吻却是冰冷的。可冰冷也是可以用数字计算的,是一个负值。
流泪是身体的一种释放。
这样的释放只有在独处的时候才会存在。
开始对流泪有一种依赖。说不清楚原因。在大多数朋友眼中我是一个积极进取,拥有灿烂阳光的眼睛和干净笑容的大男孩。只是他们不曾仰望头上一片婴儿蓝色的天空,那些可以给天空留下明媚伤口的孤独飞翔的青鸟,那些包裹着我们身体的紫外线的辐射。
某天夜里我把流泪的事情告诉给妮子。她告诉我,我原来是一个很会开玩笑的人。我揪起唇角的弧线说,这本来就是玩笑。
一个流泪的人却始终不清楚流泪的原因或意义,玩笑开大了。
眼泪是一支香烟,苦涩且迷恋。唇角的弧线是香烟点燃的烟花,短暂灿烂,不能随身携带。
泡在浴缸里的时候会提醒自己是泡在一个女孩眼泪中,于是会把一整杯子的[百事]倒进来,太清楚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那些微咸的颗粒溶解在一片污浊的海洋里,不见。他们都曾是透明的,在落下的刹那。
有时走在樱花小街,手里的烟会窜进眼睛里。泪腺会分泌出金色的液体,在阳光下放着光,很快的蒸发掉,不曾被谁察觉,很幸运,很幸福。
许多人只会看到天空落下的雨水却不曾猜想它们的来处。天气是善变的,像一个倔强任性的孩子,像人的心情,像陌生人的爱情。
流泪,不同人有相同的姿势。刻在生命里最爱的女人我唤她奶奶。一唤就是18年,漫长却又短暂的18年。如云浮逝。生活中的细节已经溃烂。在她离开5年后的为生活营役的繁忙的生活中,那是一封写在湖水中的长信,微微波澜。她留给我一片湖水,留在身体里。让我写出灵魂,写下思念。那些坐在台阶上写下文字的日子里这片温暖的湖水总要漫溢,安静地流出身体。我不知道湖底会不会有寂寞的鱼游往,鱼的生命是与我们不同的。即使我每一天都在做出一些业绩让身边的朋友和家人满足,骄傲或炫耀。可是每当泪水流出来的时候,我都能够触摸到自己渐渐干涸的肌肤,听到垂垂老去的身体干裂的清脆声音。
死亡一直在延续,从生命开始的刹那。
我一直不清楚那些没有头绪的恨的原由。所以在分手的时候我选择沉默。断掉的小指证明了爱和恨同等分的存在。无名指上的戒指暗的发亮,在恍惚中看清楚她愤恨且暧昧的眼泪。所以有沉没的理由给自己安抚。
在另一个男人的世界里她不该再有眼泪。
“叙,我一辈子也没有为谁流过这么多眼泪,除了你。”
在9月将至的雨夜,绝望的声音。第一次爱恋的女子。

男人哭吧,不是罪。
哭泣和流泪的本质是不同的。
一整夜都在听王菲的《蝴蝶》,一滴经受过爱情洗礼的眼泪,没有瑕疵。
看破繁华的眼睛一次次别泪水冲刷的晶莹剔透。除了爱情还有许多的情感是飞不过沧海的。太多人为情感流下太多的眼泪,汇成了不见的汪洋。小V告诉我,我是该去接受幸福的。该允许一个爱我的女子走进我的生活,放弃处女情结。处女是一株洁白的百合花,我们不该做探花的蝴蝶,该像勤劳的小蜜蜂苦心经营所谓的爱情。我把唇角的弧线留给小V。你是对的,我说。
妥协了就会得到幸福,像许多人一样的去幸福。只是我还没有找到那个能够说服自己去妥协的理由。可是大多数人选择的时候都是没有理由的,像城市上空寂寞的青鸟,飞翔是没有方向的,只是为了飞翔,为了短暂生命的自由。
可是,谁又看过一只青鸟的眼泪 ?也许是它们飞得太高,太寂寞。
“我是一只小小鸟”
常常读安妮的文字会流泪。发觉自己同样是一只青鸟,一只没有脚的青鸟,无处告别,无处栖身。带着一颗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心情游荡。游荡在污浊或纯净的城市上空寂寞的观望别人的生活。然而游荡太奢侈,毕竟。
伤口清醒要比昏迷痛楚。梦醒后难以忘记了,梦里飘落的樱花的样子,像是谁的眼泪。身体仍泡在浴缸里,水已冰冷。原来一切的温度都会改变或消逝。
只记得谁说过这样的话,那是凝固在我耳边的细语。

“只要有一双同样忠实的眼睛陪你一同流泪就值得为爱受苦………”

写给在我生命中带着眼泪出现着,出现过和离开的人们。


“给我一滴眼泪我能够看清你心底的一片海洋”

紫色的风铃

若永远能看到你的微笑,多好.
把信笺叠成一只青鸟,越唐风宋雨,飞入你浅浅的微笑.
总爱想象你读远方飞鸿的样子.也许是在一个孤独袭来的黄昏,你把它剪成西窗之烛;抑或在一个无风的雨后,你把它折成一柄精致的纸扇?
等候,即使三百年也罢,任庭前花开花落.

我不知道,在往后的每一个雨季,你是否都会拨响那串色的风铃?
而我会在某一个雨后,悄悄地握住它的声音,期待哪个有阳光的日子.

撷一朵小花,小心地收起来.
不知是想要花装饰你,还是你点缀花,只是自此以后,梦里亦飘香.淡淡的,那种若有若无......

红尘苦,皆因有心.
空门净,福祸随缘.
禅林的晨钟暮鼓,真能让我挥别昔日烟云?木鱼敲破,真能让我求因成果,永皈莲台?
静夜扪心,自问曰难.
知道纵然除却烦恼青丝十万,又怎能抹去心中款款而来的你?
苦则苦矣,还是让我永坠红尘,守侯那串紫色的风铃,守侯无处不在的你.

有一首歌无人懂得也不曾再唱起.
唯一能听懂的你,在我忘却这首歌之前,为何不愿我为你唱呢?我为你恪守这首歌,从不轻易启齿. 我的生命就是一只笛歌词主题听众只有一个你.吹奏一片.即使我的等候是一个命中注定的误会也罢,我依然为你歌唱!

若杜鹃啼血,我就是唱破喉咙的那一只.
若精卫填海,我就是西山最后一块木石.
若岁月茬苒,我就是你一生的等候!


他说他将爱她到他死

  清晨七点了,我又是一夜没睡。在想这些天足不出户的日子,想着凌晨三点时候发出去的那个E-mail。
  
  只能这样,连续的上网,看影碟——直到不得不睡着——醒来再继续。

  尼尼烦躁的在床上翻身问我为什么还不睡觉,我说,照我现在的状态,这么继续不是会死掉就是会疯掉,还不如把自己累到极限自然的睡着。我知道尼尼既不想让我在她的床上杀了自己,也不想把我送去北京安定医院去陪他们曾经的朋友——那个疯子诗人鲤鱼。

  只好这样。

  也就只好想起昨天夜里看的电影——《情人》。来堆砌一些字打发尼尼醒来可以看碟之前的这段时光——我还是自由的,不过是从小接受的家教让我不得不这么做——打扰别人睡觉是很不礼貌的事情。

  从来没有提起杜拉斯,因为近两年已经有太多的人去读杜拉斯——也不管她们是不是真的看得上她——当然读杜拉斯不存在理解的问题,所以当很多白痴都会卖弄几句杜拉斯的时候,我偏就不再提她。《情人》看过几个版本,现在国内最推崇的是王道乾的,但偏又铭记了其他译本中的最后一句话,不是“他说他将至死爱着她。”,不是“他说他将爱她,至死不渝。”,而是“他说他将爱她到他死”——直译的这一句。

  商业片中,这算是拍得很好很好的了。和原文相比有些不大的改动,似乎听见梁家辉说粤语,而原著中他饰演的角色应该是东北辽宁省抚顺人;年龄也长大了十岁,变成32岁。饰演女主角的演员让我在第一时间想起洛丽塔,同样稚嫩的面目,虽单薄青涩却颇具诱惑。

  不想再复述影片内容,看过之后,让人铭记的部分已经印象深刻,可以忽略的部分和原著小说的交待混在一起,模模糊糊。现在只想说那些烙下的镜头。

  在渡轮上相遇之后,中国男人过去搭话,拿出香烟的手明显的颤抖着。
  他需要对一个贫穷的姑娘保持骄傲,需要对一个想要被自己所征服的姑娘俯视,可是在那里他们是有种族差异的,姑娘是白人——在那里比中国人等级高。于是他在紧张。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姑娘就掌握了他们的关系的主动权——并不是完全的主动权,她只有收放的权力,却没有控制收到或者释放之后会得到怎样的结果的权力。

  她坐上她的车。
  从此改变两个人的经历。

  中国男人的情欲高涨。

  几天后早晨,她隔着玻璃亲吻他。

  直到终于,她和他去了那个闹市中的屋子。

  男人:“中国人的制度是三妻四妾,他们管另外的房子叫做“金屋”。”
  女孩:“那你有三妻四妾么?”
  男人:“你喜欢这种制度?”
  女孩:(沉默一会儿,似乎坚定的抬头,笑)“是的,我喜欢”。

  男人(沉默,忽又似乎下定了决心):“我怕我会爱上你。”
  女孩:“你还是不要爱上我。你可以像对其他女人一样对我。”

  她诱惑他,他的情欲如海啸般爆发,她失去第一次,然后一次又一次。
  
  男人:“你喜欢我吗?”
  女孩:“我喜欢你。”
  男人:“如果我是个穷光蛋,你还喜欢我吗?”
  女孩:“我喜欢现在的你,有钱的你。”
  男人:“如果我是个穷光蛋,可能会活不下去。”
  他再次要她。

  他们在城市中繁华喧闹的一个角落纠缠。
  女孩的旁白:“在这样的嘈杂中我好像看见了大海,因为太大,所以无法用语言形容,就是大海那样……”。

  女孩在一个夜晚和唯一的朋友讲述这个中国男人。
  女孩:“他一点工作经验都没有。”
  朋友:“是鸦片让他变得不上进么?”
  女孩:“不,是财富。”
  财富总是让人失去目标,安逸过了也就没有习惯再去体会奋斗的乐趣。就算是我们的时代仍然是这个样子,一切来的太容易,突然就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了。
  于是这个中国男人只能一直沉溺在爱情中,或者沉溺在没有爱的情欲里。他很孤单,也不知道自己还要有什么目标。

  在堤岸上。
  男人:“我去找了我的父亲,告诉他我和你坠入情网,我希望能长厢厮守,求他理解我的心情,让我享受一次和你的爱情…………可是他拒绝了我,他强调宁愿我早日死去,也不能娶一个白种女人……”。
  女孩:“……你父亲说的是对的,这个学期结束以后,我将回到法国。”

  他们又去那个闹市的屋子。
  男人:“你告诉我,你和我在一起就是因为我有钱。”
  女孩:“我和你在一起就是因为你有钱。”
  男人:“那你说从渡轮上我们相遇那一刻开始,你就是看上了我的金钱。”
  女孩:“从渡轮上我们相遇那一刻开始,我就是看上了你的金钱。”
  男人:(转过脸,有眼泪,颤抖着忍住不让它流下来)“那你是个婊子……我的身体不能接受一个婊子。”
  尼尼说,这个男人太自私。我说,女孩那么说是因为她爱上了他(也许她不自知),为了让他感觉好受一点她才这样做;男人32岁了,没有钱他会活不下去,娶了她更会让社会上的舆论所压制,这样能让他自己好受一点,而且他也不确定她爱他。
  就是这样,欺骗爱人,欺骗自己,欺骗感情。不论在什么时候,违背了社会道德或者伦理的东西永远要面对这种选择,如果不选择欺骗,就要走向一条满载压力度日如年的生活。爱情并不足够的伟大,最起码还不够支撑起人们真正向社会规范挑战的勇气。
  这样表现虽残酷却也更现实更真实一些。

  她自己去那个屋子,他在抽鸦片。
  女孩:“我坐人力车来的。”
  男人:“我以为你再也不会来了。没有你,我将要死掉。”
  他的孤独,他面对即将失去爱情的恐惧,就这样写在一张漠然的脸上。没有表情,但是我看见了恐惧。  

  他锣鼓喧天张灯结彩的隆重婚礼。
  她在岸上安静的看他,他们的目光穿过花轿和人群纠缠。鞭炮响起,他漠然的带着新娘上他的船,她被淹没在鞭炮的硝烟之后。

  他们曾经的约定,他结婚之后再去那个屋子约会一次。但是,他没有来。

  她登上回法国的轮船,用在渡轮上一样的姿势靠着栏杆。起锚的时候看见他的车停在远处,透过玻璃模糊的看见他的影子,他就像第一次相遇之前坐在车里那样的凝望她。没有动。
  船开走了,看不见他,看不见车,看不见岸……在音乐声中她哭了。
  哭了才能确定,她也爱他。

  半个多世纪之后,她已暮年,在巴黎接到他的电话。
  他说他依然爱她,这份爱不会被任何东西斩断,他说他将爱她直到他死。

  就这样,已经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在“爱”字变成问候语之前,在“爱”的颜色黯淡之前,在“爱”名义下的花朵枯萎凋零之前,一切都远走。
  爱情绝对不是足够伟大的。它单薄的支撑不起许多东西。
  
  她爱他的钱吗?这并不是一个可以解答的问题,在她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有钱,他没钱的样子无从知道。有钱人不能被人真挚的爱吗?

  总归还是很好,不论是痛恨还是热爱,能被一个人长久的铭记总归不是一件坏事儿。

  《失乐园》的最后,她说:就这样永不分离。他也说:是的,永不分离。
  就那样,一种不伦的爱,永恒了。  
  就这样,一种不伦的爱,也永恒了,他说他将爱她直到他死……  


金仁顺的《绿茶》

金仁顺的《绿茶》
这个名字让我想起她是个男的,如果没错应该是鲜族。但王朔对她的评价很高,说她是“真正意义上的美女作家”。不管是炒作也好,还是电影的火暴也罢,我还是找来了这个本由《水边的阿狄丽雅》改编而成的《绿茶》。来一个人静静的阅读。如果两个人的世界是一个茶杯,陈明亮和吴芳是杯底的茶叶,而朗朗就是冲茶的水。水决定了茶叶旋转的方向、交缠的方式和沉浮的节奏。” 金仁顺的文字,如同这一片片在水中胀开的茶叶,带着点点的柔和又富有丝丝的意象一个女人,一个很灵慧的女人。她的跳脱了一种自己假定或刻意制造的意境,也摆脱了安妮宝贝那种读则感动的瞬间的小资情趣。这不是个大制作,没有庞大的时间、空间、人物体系,没有轰轰烈烈的主题试的情节。她不谈世态,不谈环境,不提伟大,也不讨论崇高。这里只有一个人的女人,一个被时间分割成两个人的女人在白天,她仿佛尘封在旧日的时光里,用近似于平滑的语气讲述着一个则让人听起来有些异样感觉的故事。她深深沉醉其中,旋转在杯中的绿茶,见证着故事流淌飘逸的全过,陈明亮也被深深的吸引,欲罢不能而在晚上,她华丽、暧昧,妩媚动人,让接近她的男人各个都浮想联翩,而各个又都无功而返。这里引出了两种女人的评价。森林形和罗马形。看到《绿茶》,我最先想到古龙。一个将武侠小说变的诗意灵动的男人。古龙带入里一种全新的文字套路,参差不平加精练直白。这些,在《绿茶》都有所表现。虽然文字略显单薄,但足以给人丰满的想象空间。在文字的提炼上,可见金仁顺积淀的功力。《绿茶》应该说是难得的一部精彩的书,但却还谈不上经典。思想上没有什么大的提升,境界中也没有大跨越。但对于人物内心的探究上,却看称经典。作者用一种俯视与旁观的轻松态度,看待这样个喧嚣的世界给人们内心世界所带来的分裂与重压。里面反复出现一个叫“童年”的词语,童年的家庭,童年的成人世界。我总是觉得人在小时的记忆力应该是最强的,我现在能记忆很多长久不衰的传世诗歌,都是在小时的启蒙教育中得到了。而故事中的人物,却在小时经历了一种难以想象的故事。后来和朋友谈起《绿茶》时,朋友说,吴芳的母亲因为隐藏了自己真实的工作,她期盼美好的心理是对的,可忽略的别的人感觉。感情中的欺骗,有时真的很难分清善意与恶毒,所以吴芳有不断相亲,不断隐藏自己的美丽,不断的将自己最不招惹人喜欢的东西显露出来。这是不是缘于她的母亲,缘于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背景。越是开朗的人内心深处越是落寞,开朗的外表正如黑夜点燃灿烂天空的烟花。耀眼只是别的眼里的耀眼,寂寞永远是属于自己。可这寂寞又有谁能真的知道呢?悲剧总是让人心痛。现在人的情感已经被物质世界同化了,最敏感的触觉仿佛已经触摸不到最深的人心了。如果每个人都带上一个面具,将自己的内心封锁严密,那世界将缺乏感情。《绿茶》能告诉我们什么,还是我们本身能想到什么。最后引用长点的罗大佑在《现象七十二变》中的歌词:“现实生活不能等待奇迹,这是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如果真要生存非常容易,只要你对人保持一点距离。但是生活不能像在演戏,你戴着面具如何面对自己。或许你将会真的发现一些奇迹,只要你抛开一些面子问题。”


开到荼蘼

  惶惶的心情回到家里,仍然是开音响,开电脑,吱吱呀呀的拨号上网。音响里放出的第一首歌,王菲的《开到荼蘼》,“开到荼蘼花事了”这句古语不是什么吉利的话,“开到荼蘼花事了”……了了而已……了了而已……一切也就都是那么回事儿罢。

  拿过歌词仔细的看——“每只蚂蚁,都有眼睛鼻子,它美不美丽,偏差有没有一毫厘,有何关系。每一个人,伤心了就哭泣,饿了就要吃,相差大不过天地,有何刺激。太多太多魔力,太少道理,太多太多游戏,只是为了好奇。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对什么东西死心塌地。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谁曾伤天害理,谁又是上帝,我们在等待什么奇迹。最后剩下自己舍不得挑剔,最后对着自己也不大看得起。谁给我全世界,我都会怀疑,心花怒放,却开到荼蘼。一个一个一个人,谁比谁美丽,一个一个一个人, 谁比谁甜蜜,一个一个一个人,谁比谁容易,又有什么了不起。每只蚂蚁,和谁擦身而过都那么整齐,有何关系。每一个人,碰见所爱的人,却心有余悸。”

  预想、希望或者憧憬,有什么意义?恰恰正是这些让人们多了失望和压力。

  圣诞节已经过去,那套耀眼的节日装安静的搭在沙发靠背上。碰也没敢再碰一下。忘记了购置盛装的初衷是为了节日还是为了一个人,忘记了平安夜下午换上盛装的激动心情,也忘记了人们看它的各种眼神,也就这样罢了,也就这么过去,回头看看,仍然——了了而已。

  记得高中某次阅读理解读到丰子恺先生的文章《预想总要比实行好得多》,事实也正是如此,且不论一个节日,就算一次聚会,一顿餐饭,一段对话,都会深切的体会到预想和实行上的天壤之别。

  我的心情是惶恐不安的,带有一些些别离的伤感。这样的时候,这样的地方,谁又能更爱谁呢?说爱说爱,表现得死去活来,而最后谁又多爱谁了一点呢?太阳还是一样的升起,生活还得继续下去,虽然不乐于听到这样的话,谁又能否认这些真实呢?

  一个叫做“雨中玫瑰”的网友在文章后回复关于感情“浅薄”的话题,意寓我的那些故事长长的白描下去,越爱感情便越浅薄。浅薄与否不说,只是尽情挥霍感情总有“开到荼蘼”的那一天吧!那最后一季花,也该是在绚烂之后才会黯淡下去,那一瞬间或者一季的绚烂在哪里?我找不到,也不相信自己能找到。

  不知不觉就是开到荼蘼时。

  某天早上坐在镜子前面,倏的发现自己已经苍老,青春在背后飞驰而去,愈行愈远的它们也会终于变成拾不起的碎片四处飘浮。
10岁的生日,姨带了她的继子,那个脏孩子用黑手弄脏了我的蛋糕。18岁的生日,第一次收到大包的巧克力,沉沉的抱在怀里像是一场梦境。23岁的生日,在一家酒店的两个楼层和爱人隔着我的地板他的天花板互相揣度……碎片,碎片,飘浮,飘浮……

  又有什么了不起……
  


倾国倾城的男人——遭遇美男

(深夜十一点的三里屯北街“64”酒吧,吃撑到了的尼尼和啊神在disco音乐的撞击下昏昏欲睡……酒吧内灯火昏暗,人声鼎沸——聊天是要用“吼”的。旁边桌上有一红裙女子“翩然”起舞,裙子的长度刚刚盖过屁股下半部……)
  啊神:我想趴那桌子上看看那姑娘的裤裤是什么颜色的,嘿嘿……
  尼尼:我只要蹲下就可以看到耶~~不过这里看不清楚颜色啦!那张桌子上的哥哥肯定都看个够够啦!嘿嘿……
  啊神:也不知道这姑娘好看不好看,嘻嘻。
  尼尼,呆会咱瞅瞅。
  (旁边桌子上的酒瓶在该姑娘的舞步晃动之下乒乒乓乓砸到啊神裤子上……)
  啊神:我晕……哎?哎?你看看那边,那张桌子上跳舞的是男的还是女的啊?就那个穿花紧身单吊带小背心的那个。
  尼尼:我看不清哎,等我找眼镜……(从书包深处翻出小眼镜一副)那个……那个……还是看不出来……嗬嗬……
  啊神:女的吧?你看那长头发,再看那小细腰,那小翘翘的屁屁……这妹妹身材够好的啊……
  尼尼:一定是个美女的喔……还是酒吧里面能看到的美女多耶~~嗬嗬……
  (这时,啊神眼见着旁边桌上的又一瓶百威颤颤巍巍的移动到桌子边缘,然后……“砰”迸了啊神一身的啤酒)
  啊神:我晕啊晕啊,咱俩躲这里远点吧!别再说我喝了他们的酒问我要钱来。
  尼尼:哦……好哦……嗬嗬……
  (啊神和尼尼移动到吧台边缘,身后就是刚刚提到的花吊带,这时候一段舞曲结束花吊带奔向洗手间)
  啊神:天啊!!他是男的啊!他没有胸
  尼尼:(张着大嘴拼命点头)晕,还有另外一个呢,你看啊!短头发的,他们他们居然化妆了。
  啊神:真的是男的呀!他还有喉结呢。
  尼尼:我也晕……男的怎么要长的这么美丽啊?????
  (这两位男士全都化了浓妆,包括粉底,眼线,眼影,睫毛膏,唇膏……五官绝对非常特别十分地漂亮)
  啊神:(目瞪口呆地)人妖?
  尼尼:(若有所思地)同性恋?
  啊神:人妖不至于啊!他们根本也没有避讳自己男人的身份啊!
  尼尼:同性恋也不至于啊!至少得有一个扮男人的吧?咋还都扮成女的嘞?
  啊神: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啊???尼尼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嘛?
  尼尼:(摇摇头)不知道。
  啊神:(凑过去一脸暧昧)我现在特想把他们的裤子脱下来看看到底什么样的,嘿嘿……
  尼尼:(绝倒状)靠~~你也太色情了吧?
  啊神:我估计这里看到他们的人都可能会这么想啊!人家好奇嘛!
  尼尼:(彻底晕倒状)……
  (深夜十二点半,两美男于桌子上跳起艳舞,舞姿吸引了整个酒吧的眼球……没有任何人继续跳舞,脸部全都朝向该点,尖叫声口哨声不断。其风头远远超过刚刚在桌子上打算随时露出小裤裤的红裙姑娘)
  尼尼:我晕,他们简直能算得上“倾国倾城”啊!!!
  啊神:看这俩哥哥那身材,那小腰,那柔软度,都像摘掉过肋骨的!
  尼尼:完了完了,我彻底糊涂啦,怎么感觉这男女都错位了泥?受不了,真是受不了。
  啊神:你受不了啥?
  尼尼:别看了,弄的咱跟老庄进城,没见过美男似的,多丢人啊。
  啊神:那怕什么,你瞧瞧那边那漂亮姑娘,眼珠子狠不得都掉人身上了,何况我是男的。
  尼尼:就是就是,再看那边的男人,看他们看的都要流口水了。
  啊神:你说这会不会是酒吧找的托儿啊。
  尼尼:不好说,我晕,人家找托儿都是找个把的大美人儿,如今怎么都改了啊。
  (尼尼和啊神做摇头叹息状,此时,刚刚的红裙姑娘走过来正好站在旁边)
  尼尼:(再次摇头)天,实在是不好看啊,白盼着看了。
  啊神:嘿嘿,你看完这两个哥哥,再看这帮姑娘当然就没的看了。
  尼尼:那咱就不看了呗。
  (两人开始发呆,时长约半小时)
  尼尼:咦?那两个美男走啦?
  啊神:没吧,刚才我出去买烟回来的时候还看见他们在门口呢。
  尼尼:(思考片刻,看了看时间),我觉得啊,这会儿肯定不在了,不定被哪个款婆带走了呢。
  啊神:那可不一定,谁知道是款婆还是款爷啊。
  两人同时说:我晕......
  ......
                
               
        仅以此文纪念偶们的灌水事业以及社会主义酒吧之新发展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夜晚


夜晚
我穿了牛仔裤白色衣服白色球鞋带白色帽子,抱着膝盖在路边摊上吃烧烤。

  然后一直走路,走路。有海风,还有海浪的声音。

  很久没有来享受海边,很久没有心情和一个人在路上走,淡淡的说话,讲述回忆,关于昨天关于今天,关于现在关于未来。

  柜子里面的牛仔裤越来越少了。西装一个架子一个架子的挂起来好多。

  大学门口很多慢慢走路的孩子们。这个学校的孩子们走路都很慢,不像北京的那些孩子们都急匆匆的。

  白衣白裤的女孩子和我一起。只有女孩子穿起这样的衣服才好看,单位的女孩子。总是让我想起梦莲和小月,我想拯救她们,可是我没办法,他们只是在我的记忆里面。身边的女孩子,穿起白衣白裤一样好看,很上进,没有任何的绝望,总是笑。

  吃东西,走路,喝鲜橙多,时间过的太快。突然明白为什么她一直都喜欢小孩子。

  海边很多人,一对对的坐在沙滩上,和远处的轮船的灯看起来一样的静止,空气中都是甜蜜幸福的味道。对我来说,就像拿在别人手里的蛋糕,闻的到却无法品尝。

  沙滩在脚下依旧是柔软的,就像刚吃过的烧烤依旧带有童年的印象。只是可供回忆的事情太少,一两件之后,我们必须回到现在。

  自己坐在出租车后面抽烟。城市变化太大,人群,灯光,平坦宽阔的路。

  闪过的路边,荧光绿的IC卡电话,有一对孩子站在那里。男孩子面对着马路,脸上没有表情,女孩子从他身后紧紧的用双臂环绕他的腰,把头伏在他的后背上。就算他们是在吵架,在我眼里依然是幸福的。

  什么时候开始的,连这样的吵架都再也享受不到了?

  快到酒店的时候,有一家咖啡店,人们安安静静的坐在里面享受那些香气,想进去,可是,孤单的喝咖啡么?那接下来就会是一夜不眠的孤单了。没有停下。

  下车,刚好美丽的琦琦小姐走出酒店的门,带着快乐的小狗出来。小狗扑在我的身上撒娇。看着高傲的琦琦难得一见的笑脸。猛然惊醒,别人想要的我已经在享受,可我想要的都被我错过了。

  穿上牛仔裤和球鞋,我也依然在变老。



爱在西元前

(附注:这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篇)
古巴比伦王颁布了汉谟拉比法典/刻在黑色的玄武岩距今已三千七百多年/你在橱窗前凝视碑文的字眼/我却在旁静静欣赏你那张我深爱的脸/祭祀/神殿/征战/ 弓箭/是谁的从前/喜欢在人潮中你只属于我的那画面/经过苏美女神身边我以女神之名许愿/思念像底格里斯河般的蔓延/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几十个世纪后出土发现/泥板上的字迹依然清晰可见/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用楔形文字刻下了永远那已风化千年的誓言/一切又重演/我感到很疲倦/离家乡还是很远/害怕再也不能回到你身边/爱在西元前/爱在西元前… …
(一)
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戴眼镜的胖学者盯着刚出土的那块黑东西,瞳孔由于兴奋而散发着狂喜的光:“是我…是我发现了它!感谢上帝是我!从此我将名垂史册…”
“泥板上写的是什么?”
“这是岩石!”胖学者不满的纠正:“玄武岩!西元前的玄武岩!”他用疑惑的目光扫了一眼上面符咒似的文字,继而那目光变得坚定而专制:“这是古代国王颁布的历法!也就是说,它是一部法典。根据我对历史的研究它应该是那部鲜为人知的汉漠拉比法典…”
从此,那块黑东西被冠以汉漠拉比法典的名称,擦洗干净摆在了橱窗中,供世人观看。

(二)
古巴比伦王国。
他是王,整个巴比伦的王。在人民的心中王是神圣且至高无上的。王就是王,王必须拥有冷漠的眼和刚毅的唇,这是规定。历代的王都是如此。
于是在众人面前他不敢笑,也笑不出来。当臣属们都以那种超乎对人的崇敬眼神来用心灵向你礼拜时,你也只好配合他们那可笑的严肃。
所幸他有他的妃。只有这个女子才能使他眼中的冷漠转为炽热,也只有她会令他的唇柔软起来。
他爱她,用一个男人全身心的爱。
她也爱他。她欣赏他在众人前的华贵——男人,当他举手投足间都挥洒出气势的时候,最见其魅力。那闪亮的眸子、俊朗的脸,是只属于她的一面。
他要用他给她的誓言铸成一块碑岩——可以让爱持续千年的誓言。

(三)
玄武岩立在底格里斯河边。
人民的愤怒像火焰般灼烤着整个国家。
他们不允许他们的王犯这种错误。王就是王,是神,本就不该有凡人的爱和俗人的情,更不应该用文字把自己的爱赤裸裸的公著于世。
他们推倒了那块写满了关于爱情和誓言的岩石,同时决定用战争来推倒这个已脱离神体堕入红尘的王。
他必须去征战,用弓箭夺回本属于王的尊严。
她拥紧他。心由于胆颤而收缩,瞳孔由于绝望而扩散。不能怪她,是女人都怕战争,怕战争夺走自己的爱。
暗红的天映在她眼中,沉重。无力阻止这一切的时候,唯有祈祷。“你要回来,”她轻抚着那张自己深爱的脸:“为了我,你要回来。”

(四)
夜晚。
凝视着远方无际的天,她知道自己心爱的男人还在为捍卫爱情而战,尽管刻骨的思念像毒蛇一样无时无刻不啮食着彼此的神经。
春去秋来,难以忍受的时候,她就去苏美女神的神殿,跪在女神脚下的瞬间,她想起以前和他参加祭祀的场面。他就那样默默的看着她,温柔的眼神柔软的将她包围…
无边无际的回忆是支撑她生活的唯一。

(五)
秋日。秋日的下午。
他在阳光中回到了曾属于他的宫殿。她狂奔向前,赫然发现那支箭——深埋于他胸膛的那支箭!
随即,感觉到他温柔的笑脸。
王!她的王,终于回来了!她俯身亲吻着他脸上的每一寸肌肤,呼吸着他的呼吸。他还是他,昔日 的王,那个令她永远爱着、等着、盼着的男人。
轻触那支箭,她满心怜惜:“痛不痛?”
他摇摇头,笑容掩饰不了那一抹疲倦。远离家乡的无助早已在见到她的那一刻灰飞烟灭,能再回到她身边已是莫大的幸福,哪里还会有半分疼痛?
“看到你…真好…”他气若游丝。
她痛哭失声。
金色夕阳笼罩。
定格。
他的笑容,定格在西元前一个永恒的秋日。

(六)
人们把王葬在底格里斯河边。
下葬时人们才发现,原来王笑起来是这么的温柔。
她拿着那支箭走向女神的神殿。女神怜悯,如若死在女神面前,便可为自己许下一生的愿。
捧起箭——那支沾满她爱人鲜血的箭。“你的自由就是我的自由。”她喃喃而语。
箭刺心田,两人的血终融为一体。
“傻孩子…”冥冥中响起一个女人的叹息声:“你要什么,我的孩子?”
“我要回忆!求您,赐我回忆!”她抬起渴望的双眼,灵魂停止了飘渺。
“你要去找他?”
“无论千世万载。”

(七)
秋日的下午。又是秋日的下午。
阳光从玻璃橱窗反射到他脸上,那个曾令她心动的、如同希腊勇士般的侧影。
黑色的玄武岩静静立在里面,风化了千年。
“汉-谟-拉-比-法-典。”他读。
“不,那是誓言。”她缓缓走过去,长发在秋风中飘散。一缕青丝吹进她眼中,于是她开始流泪。
他的眸子在玻璃窗上黑白分明,凝视着岩石,也凝视着她:“誓言?”
“誓言。”
他转过身来,忧郁的眼睛安静的看着她。
“已经风化千年了,哪还会有什么誓言?”
“爱情不会风化。”
他摇摇头,慢慢的走开。步态优雅。
——男人,当他举手投足间都挥洒出气势的时候,最见其魅力。
“爱情不会进入到我心中。”他长叹。
“那箭呢?箭会不会进到你心里?”她追问。
他轰然。
转头,盯着她,无以掩饰的痛苦:
“已经几十个世纪了么?”
“——整整三千七百四十三年。”她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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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这里听歌,歌曲听了两天,一遍遍用饱含柔情的目光抚摸这个童话,感觉那远古时代的爱情就在眼前重演。风沙的苦味萦绕在心间,低哑的嗓音缠绕在耳边,原来誓言,也可以成为永垂不朽的诗篇…



我的同居时代

我从哈尔滨混到了北京,又从中央电视台混到了秦皇岛,时间过的真快,来个海滨城市已经一年了。
  我和沈影住在一起。
  沈影是我的……解释起来比较麻烦。沈影是我最好的朋友兼前一任女友小珂的女友。也是我的好朋友。在我和小珂一切都散去之后,我们依然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
  她叫我哥,我是她认的唯一的哥;我叫她妹,虽然我也许认了好多姐姐妹妹的,她却是最亲的那个妹。
  如果我只能和一个不是亲昵关系的异性朋友住在一起的话,那么她就只能会是沈影。她也是这么想的。其实小影很乖,我也只能这样想
  
  这是个一室一厅的房子。我们通常要猜拳才可以决定谁睡在屋子里。如果我可以睡在屋子里的话,那么她一定会占据浴室作为报复的。最多的时候,她不过在里面呆了四个小时。嘿嘿,如果她一定要这么对抗的话,我就会以不洗脚作为反报复。
  我不会和她抢电视。我喜欢看她看电视时投入的样子。
  可是我会弹吉它,即使她让我控制遥控器也绝不放弃。我只在她要被感动得掉眼泪的时候弹起我的红棉老吉它。
  我不怎么干活。
  “为什么要和你合住呢?你那么懒,什么活都不会干,”她经常在撅着嘴擦地的时候抱怨。
  “喂,我可是要天天接送你上下班。”
  你不是说,我脾气那么暴,要是有人敢劫我,眼神得多——差,胆儿得多——大嘛。”
  说说而已。沈影长得像杉菜,比她高些,身材也棒多了。每次她穿睡衣出来,我都要深吸一口气,弹吉它。
  “我还刷碗呢,有时候,你不要总片面夸大你自己。”
  我会在心情好的时候主动要求刷碗。把杂乱的碗筷一点一点清理干净,整齐的摆放好,我喜欢那种感觉。
  “问题是你心情经常不好。”
  
  沈影原来是一个人在这里漂儿的。我有点不放心。她要我过来,我就过来了。
  很合算不是吗?我不会做饭,也不洗衣服。
  
  她是个见习医生。
  我是个二流记者,三流模特,四流作家,五流的文字枪手,和蹩脚的推销员。
我讨厌一成不变。这样的生活充满变数。我喜欢迎接困难。
  我解决不好困难。我只是爱那种在困难里颓废的心情。忧郁是我摆脱不了的宿命。我只是在那里咒骂着世界,迎接着柳暗花明。
  我讨厌沈影,讨厌她不能把我从颓废里拽出来,就陪着我一起颓废。讨厌她喝我的酒抽我的烟。
  我讨厌她抽我的烟。我讨厌看她抽烟那种内心抽搐的感觉。
  我讨厌她挽救我的固执。愚蠢的女人。
  
  喜欢那种喝酒的感觉。灯光很暗,我们都倚在床上,对付着并不好喝的干红。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或者什么都不聊,只是静静地想。或者什么都不要想。
  可是我讨厌她总是和我喝一样多的酒,就像和我抽一样多的烟。
  我只能去酒吧。
  我只是静静地倚在角落里,听不到音乐的轰鸣,看不到魔影晃动,在最拥挤最喧闹的地方,我能感受到干净的童年,能抓住闪过的灵感。
  我讨厌有女人坐到我身边,讨厌女人摸我。我讨厌和不认识的人在一起,讨厌即时行乐。
  
  我喜欢听沈影讲笑话。她是个很有感染力,很夸张却从没觉得自己夸张的人。她常常配合着剧情,张牙舞爪,Ging地倒下(我找不到那个字,只能标出个音)。
  我讨厌她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给我讲笑话。
  
  每次接她下班,两个影子在路灯的作用下被等比缩放着,长了,又短了,短了,又长了。
  “大个,胳膊借用一下。”
  “丫头,不许擦鼻涕。”
  每日的接轨口令。然后她就会挂在我的胳膊上,东张西望着。我也东张西望着,我的脸明明写着:被挟持,无亲密关系,如愈联系,请拨打电话13*********。
  “过分哦,当我不存在。当你在一个女孩身边,把眼睛挂在另一个女孩身上的时候,是一种很大的侮辱哦。”
  “家花不如野花香。不是不是,我是在想,她们怎么就这么有勇气,长这么丑,这么晚还敢出来吓人。”
  ……
  “男生和女生差十公分,看起来好般配,就好像我们。”
  “不是吧,我们不是差十五公分吗?糟糕,昨天晚上居然把脚洗那么干净。”
  ……
  
  我这样的人会有感情吗?
  我不会愚蠢的去想这样的问题。
  给不起就什么都不要给。不知道什么时候给自己立了这样一道规矩。
  有时候在想,我这样的人需要活那么老吗,活着是为了什么?一个人如果真的可以三十多岁就把自己给结束了,挺值得佩服的。
  
  “如果……”
  “恩?”
  “如果我们到三十岁,都还没把自己推销出去,那,我们就将就着在一起吧。”
  “如果我能活到三十,再说吧。”
  
  “想什么呢,丫头。再想就把大象拿出来,把你放冰箱里。”
  
  入夜的风有些凄凉。影子被拉得长长的,可笑又,狰狞。



俗气与文化人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我自己本身不是一个文化人,也不能靠笔杆子谋生(当然如果经济形势所迫倒卖倒卖笔杆笔芯倒是有那种可能)。我甚至觉得我连一个准文化人都没有资格。对于文化人来讲,我的陋习太多,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俗。文化人什么都可以沾,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哪样也不犯忌,就是沾不得一丁点的俗。

我也不是一个俗不可耐的人,这得说明在先。但流行的影视剧、流行歌曲我都喜欢。不过还没迷到追星追腕的境界。我倒认为如真沉迷到如此境地,做一个人的格调就没了。就算是再红的影星歌星也不过是在他自己的岗位上真诚的奉献罢了。要有差别也就是人家的工作环境比咱们好,钱比咱们挣的多,成天处在舆论传媒的闪光灯、采访机的包围之下而已。人家有钱有名是人家的事,那些狗仔队也是尽自己的本分做事。咱丫一局外人,凑个什么热闹。我就见过在北京工体门前排了几大串的人溜儿,都是蹲了几宿要听**红星个唱的。乍看起来象几串超级羊肉串,这要申请吉尼斯或许还真能上记录——全世界最大的“肉串”。情绪狂热到如此,大体也算是俗不可耐之极了。有那精气神儿去天安门看看升旗,哪怕只喽上一眼也好,提高一下爱国主义素质。

郑重声明的是,这里我并不是专找追星族的刺儿,列位追星族也没有必要咬牙切齿地满大街揪我。我丫一俗人,俗人说话咋也学不象文化人那样温文迩雅,连骂人都不带个脏字。

说到温文迩雅让人不由想到绅士。不过对于绅士我有着不同的见解。王小波先生曾经坦白地评论过他们:都有点狂妄自大的嫌疑。所以看爱伦坡以来的侦破小说时,每当书中出现绅士风度、和蔼可亲的人时,我都会毫不犹豫地指出,他就是凶手。当然这都是在小说里,到了现实生活当中,四周看看才觉得只有文化人说起话来温文迩雅、卓而不群。至于他们是不是个个都狂妄自大,作为一个非文化人所涉及的圈子是不得而知的。不过身为一个俗人也有好处,如我之庸俗者,至少没人戳着我的脊梁骨骂我恶俗。俗嘛,本来就是非文化人的底蕴和传统。

话又说回来,其实雅与俗的界限是不那么好区分的。好比陕西的秦腔,如我之所见,就是陕北道地的乡土玩意儿,通俗的很,搁放羊的老汉也能哼哼上几句。可被陕西大家贾平凹之流一哄哄,就成了雅致的艺术门类堂皇于民族艺术的殿堂之上,由此可见,文化人也都个个是极尽颠倒是非曲直的个中高手,俗与雅是可以互换互通的。但前提是得有几个至少一、二流角色的文化人狂轰乱炸地进行舆论造势一番,趁着天昏地暗思想混乱之际就把人人的观念给颠倒一个儿。

我倒是蛮佩服文化人这点的。究其原因就是我没那个水平。要是有,也就没什么可羡慕佩服的了。大学期间我曾经尝试着把身体文学发扬推广开来,希冀着能开辟母校文坛的新天地。可是我的写作课好象从来没有得过A,校刊的退稿信装了一大抽屉。更有甚者,女同学一见面就躲我,骂我是流氓、色狼。我招谁惹谁了呀。到了现在我才明白,闹了归其我还不是个文化人,缺少那么一股子号召力,作不起风兴不起浪来。这种念头以后可不敢再有了。我的优点是还有那么一点自知之明,这也是如我之愚钝恶俗之人的唯一可取之处吧。

生而为人,能有一点的可取之处也算是难能可贵。管他俗也好雅也好,不过是做人的一种生活态度罢了,没必要叫什么针。这篇文章本来想写写文化人与俗气的关系和联系,谁知道下着下着笔就成了我这个俗人的俗人语录了,有点文不对题了。不过这也难怪,谁叫咱是个俗人呢!



老鸟与菜鸟的网络爱情

这个被我叫做七哥的人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栽到一个比他小十岁的菜鸟手上。
七哥:一个网络工程师,得到方正和微软颁发的资格认证,现拥有自己的网络工程公司,曾担任中国网络小姐评选**省赛区主持人,**大学计算机系教师,后辞职。
菜鸟:杭,一个师范大学的学生,就像所有的南方姑娘一样娇小玲珑,先是因为家庭原因天天逃课,后来为了彻底的离开而刻苦学习,为的就是想要让自己有一个离开的资本。

(一)
杭刚刚开始接触网络时就是为了在放假时找一个可以呆的地方,这样她就一整天都不用回家,一个接着一个游戏,再后来就不仅仅是放假了,就连上学时也是半夜回校,翻墙回宿舍也成了家常便饭。玩QQ还是一个游戏朋友告诉她的,为她申请了QQ号,突然间她又有了另一片天空。
杭QQ 上有一个名为雨的网友(就是七哥公司的人),也是游戏中的战友,杭经常会问一些令这个战友叫晕的问题,有时问的问题让雨都不知道该如何解答了,所以雨告诉杭,这些问题嘛,我是明白的,可是解释完了你就不明白了,所以你去问八舞吧。八舞是个思维跳跃的IT,他就更没有这么好的耐心来解释了,不由分说把杭推到了七哥面前。
可能因为七哥曾是老师的原因吧,杭总是心满意足的笑着说I See,I See。直到现在七哥都在说不知道哪里来的这样的耐心,怪了我晕!!(这个时候我总是替他叫医生的,嘿嘿实在是帮不了别的什么了)杭总是对七哥说自己的心事,家庭的还有连她自己都称不上是爱情的爱情。杭有几天都没上线,七哥竟有了一丝的牵挂,杭告诉七哥,父母离婚,她也无家可归了,音箱里传来了杭的哭声,让七哥也不禁流泪“乖,不哭了,一切都会好的”,。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杭渐渐离不开七哥了,就连上街时手提包被小偷抢走杭首先想到的就是找一个网吧告诉七哥,好象这样手提包就能回来(嘿嘿),没几天杭接到了汇款单――1000元,是七哥寄来的,汇款单上除了“我怕你减肥,所以买些好吃的补补吧”。什么都没有。杭一直抚摸着那几个字,爱只是在这一刻才暴发出来。

(二)
七哥已经六天七夜没睡觉了,他要赶一个很急的工程,全然忘了时间的存在,工程结束时七哥已经伏在电脑前睡着了,并列的还有三瓶咖啡,七哥足足睡了二天。
杭已经有整整八天没见到七哥了,她害怕了,不知道会不会失去这个可以依赖的人,杭向学校请了假,来到了七哥的城市,可是怎么才能找到他?杭傻傻的守在QQ旁,两天了,什么都没吃,只是喝水,一直在线上苦苦的等,不停的告诉七哥“我在”、“出来”,最后网吧的老板看不过问了起来,杭说了七哥公司的名字老板不知道,杭就一直哭,吓得老板差点就叫了警察。
阳光城———这是七哥的网站。杭在里面逛来逛去,把一年前的东东全都慢慢得看了,最后在草窟贴图中发现了一张照片,那是一张七哥公司的外景,杭惊喜着问老板这是什么地方,最后问遍了网吧的所有的人,也没把这个弄清楚,不过还是有一些线索,杭连帐都没结,飞快的跑出去。一个下午,就是这样傻找,杭怎么都没找到,便又回到了原来的网吧,好在网吧的老板还给她留着那台机子,就象是知道她会回来一样(感谢上帝,感谢网吧老板,大概那个老板就是上帝吧,嘿嘿)。
七哥清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QQ打开,看到一连串杭的留言,七哥心都碎了。“宝贝,我来了”,也不知道到底回了多少句,始终没有答复。就这样七哥在QQ上等了一个下午(比起那两天也就没什么了)。因为要处理程序上的事,七哥出差了,回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傍晚了(这一对傻子,我是服了的)。

(三)
南方的春天已经进入了梅雨季节,开始下起了另人烦闷的雨。
杭回到网吧,看到了七哥的留言,后悔自己不该就这样跑出去而错过了七哥,杭就那么大声音的哭了,为自己的笨。就这样第三天,无意中杭发现了一个网络公司的电话,左找右找,终于七哥接了电话。“雨好大啊”杭的话和自己的心脏一样在跳动,七哥说你那里也在下雨吗?(七哥说说这话时眼皮一直跳)突然间七哥傻了,你在哪里?杭带着哭腔说**网吧。(七哥说听完这句话才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晕了,平时说得太多这个字,都忘了晕的真正含义,现在算是领教了)。
七哥象个英雄一样出现在网吧时,老板终于看到了救星(他实在是害怕杭在他的网吧里出什么事情)。七哥拉着杭的手温柔的说“我们回家”,杭把自己几天的委屈全部倾泄了出来,七哥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吻了杭(我晕!!!太浪漫了吧)。老板感动得免了这几天的网费(的确是上帝了)。
杭把她十九的生命都给了七哥(七哥说现在不知道该怎么疼杭了,有时感觉杭就象是自己的女儿:),七哥告诉杭,好好照顾自己等他来娶她,他美丽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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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今年毕业,她要到七哥的城市工作,可是七哥拒绝了。七哥的城市很小,没有好的学校给杭,他也想让杭冷静,给她一个空间,因为他们的距离太大了。
现在嘛,七哥大概正左手美人拥怀,右手酒杯频频了,臭美着呢。



原形毕露


引子

屈原是中国最早的大诗人,大辞赋家,这是众所周知的;他自投汨罗江,怀愤而亡,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我要说的却是一些大家都不知道的事情。作为一个历史人物,史料记载与我所讲述的颇不相符,这并不妨碍我所叙述的真实性。虽然真实的结果比较容易被人忘记,但我依然希望看过这个稍显凌乱的故事,在每年端午节上大家能想到一个鲜活的人,一段鲜活的人生。



公元前340年,中华大地正处于如火如荼的诸侯争霸的战国时代。我们的故事背景就在这魏、赵、韩、齐、秦、燕、楚七雄争霸的战争年代。由于连年征战累及各诸侯国人口锐减,据东周人口普调小组的不完全统计,截止到前340年,由战争而引发的人口危机已波及到各诸侯国,其中尤以楚、魏、燕三国更甚。三国人口已锐减至战前的2/5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向我们昭示了战争是遏制人口迅速增长的一种行之有效、简单易行的手段之一,同时也说明了在和平年代控制人口增长是一项多么任重而道远的工作。
当时楚国的情况是这样的,楚国地处偏夷之地,水陆交通与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十分发达,可由于劳动力少,形成了地广人稀的基本国情。为此楚王特意在《楚法典》中追加了一条:凡吾楚人,皆应奋而衍生,死而后矣。鼓励多生孩子。当时楚国上下的口号就是:多生多育,提高产量;为国分忧,永保富强。在乡下更流行一些顺口溜式的标语口号,象“多生孩子少种树,损失国家给补助”、“要想生活安康,孩子就得一帮”、“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多生个孩子多条路”、“多生多育,民乐安居”,张贴在各个大街小巷最醒目的地方,尤其在出恭的茅房,这大概是因为人们在那里能更具体地接触到传宗接代的家什,更能直观地感应祖国的号召,所以许多楚人常常出恭出了一半,就火急火疗地提着裤子奔进卧室,与娘子(相公)响应一下号召,坏上一坏。
作为贵族之一的屈家,必然要率先响应国家的号召,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为普通老百姓作出表率,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屈老爷子不顾以近不惑的年纪又连娶了九个填房——诸位切不可就此以为屈老爷子风华正茂,三妻四妾没问题。要知道那时人的平均寿命只有五十岁。四十来岁的年纪怎么也相当于今天六十四、五岁的样子。况且话又说回来,如今五、六十岁的找老伴,也就图个老来是伴,晚年能有人陪着唠唠嗑、说说话,纯属精神寄托,断不会以再生出个把孩子为目的。而屈老爷子娶填房的目的却只有一个:生孩子。屈原就是在这种强大的精神感召下降临尘世的.
据给屈原接生的接生婆后来回忆,当日天降瓢泼大雨,整个郢城都笼罩在灰蒙的雨雾里,豆大的雨滴砸在夯土砌成的城墙上啪啪作响,应和着不绝于耳的阵雷,寅卯交替之际一道宛若巨龙的闪电直击而下,击坏了屈家后宅院的那口特大号水缸。在刺目的光亮中,湿淋淋的屈原便降生了,这就注定了他一生都要与水有莫大的渊源和联系。刚刚出水的屈原不象别的孩子只会哇哇地哭,他在哭声中还夹杂着“兮兮”的吟喝且极富节奏感。作为历史名人,屈老太在生屈原时完全有理由梦到一些特别的征兆,她后来跟人说她生屈原时梦见的是一只潜水艇(对了,当时还没有发明这种东西,应该是么梦见了一只能在水底下开的大船)。这个征兆在当时反馈的直接事实就是屈原十岁以前总是尿床,不停地用尿水勾勒他想象中的航海地图,虽然他一生都没有机会出海。偶尔他也会发扬一下爱国精神,画一幅楚国地形图出来,屈老爷子对此赞许有加,认为屈原长大以后一定大有作为,因为每次屈原画地图时都会把楚国的疆域多画一些,有一次屈老爷子拿着屈原刚刚画完的尿水地图兴冲冲地报告给楚宣王,宣王一见大喜,当即赐封了个“楚神童”的称号给屈原。



屈原的童年是了无生趣的。这大概也是生活优渥应当付出的代价。平日里被三十几个老妈子跟屁虫似的伺候着,别说上下个台阶,都有七、八双手搀扶着,生怕有个擦破碰伤什么的没法向老爷交差。罚跪挨饿是小,万一挨顿板子饱受皮肉之苦那滋味可就不太好受了。她们对屈原呵护备至,百依百顺,要星星不敢给摘月亮。到这补充一下,屈原从小就是探肩,头总爱耷拉着向下看,很少抬头望天,故而没有这个要求,话又说回来,幸而小屈原没有这个要求,否则老妈子们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屈家老爷太太的更把屈原当做宝贝疙瘩,那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吓着,打小连一句正经的呵斥都没有过,童年的幸福时光间接地养成了他妄自尊大的孤傲个性,使得他承受不了任何的打击,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他青年时代遭遇到的一次大挫折才有所改观。
我小时侯是在山里长大的,七几年那会儿经济条件普遍不好,我们般大般的孩子没几个能趁的起象样的玩具的。于是许多土玩法就成了我们生活娱乐的主要内容。我现在隐隐约约能记住的还有那么几样:摔方宝、扇烟盒、弹溜溜、下老虎吃绵羊、鸡毛蒜皮、玩警察抓小偷、电报点除、歪铁丝枪、做洋火炮,我的童年也是幸福的时光。不过养尊处优的脾气秉性没学成,倒锻炼出一副好身子骨,尤其是屁股蛋上的肉,现在摸摸还能摸到一层老茧。那不是上学磨椅子磨的,完全是小时候挨笤帚疙瘩挨出来的。这一点上充分体现了阶层不同产生的差异,同时也造成了截然不同的感受——屈原是当时感到幸福,过后才体会到生活的无趣,赍志要寻找人生的有趣;我是当时感到痛苦万分,长大了才明白多彩生活的幸福,总沉湎于过去日子的有趣,所以屈原能成为中华上下五千年最有名的人物之一,而我却只能靠挖挖他的生平逸事来赚个吆喝声。
群雄割据的年代是尚武成风的年代,是需要英雄、渴望英雄、缔造英雄的年代。为了将屈原培养成顶天立地、大有作为的七尺男儿。屈家老爷子在他七岁那年特意请来了声名显赫的武者教他习武。说起这个武教头,在楚国真可谓是人尽皆知,他姓殷名昭字笃守,贵为楚国墨者的钜子。文滔武略、人才品貌,都称得上一时之杰,人中龙凤。若不是屈家贵为王室宗族,且还与其沾带亲故,殷钜子断不会放下身份架子去教一个毛头小子的。
战国时期墨学与儒学呈鼎足而立、分庭抗争之势。作为儒家的主要反对派,墨家虽然在西汉以后的崇儒抑墨中日渐衰弱,但在当时的影响还是极大的。这从它与儒家并称“显学”就可窥一斑。墨家讲究的是 “兼相爱,交相利”,它所主张的非攻思想反映了当时广大人民群众反对掠夺战争的强烈心愿。据欧洲球坛一位大牌教练不负责任地透露,目前足球界盛崇的防守反击战术究其本源即可追溯于此。墨学尤重服从纪律,艰苦实践。“实践里面出真知”是墨家创始人墨翟的座右铭。墨家弟子众多,分布在各个诸侯国讲学论道。当时楚墨的势力极为庞大,在殷昭的领导下,楚墨的团队纪律非常严格,他的门徒均能赴汤蹈火、以自苦为极,是一群“死士”。而且墨翟留下唯一的那枚钜子令也在其手上。当时就有歌云:钜子令、钜子令,千里搏一命;俯首瞰苍生,天下谁不从。由此可见殷钜子的身份势力,屈原能得此名师指点可真谓是福分菲浅。只可惜殷钜子后来权欲熏心,竟想在楚齐边境独立一个以墨学为宪法和基本治国纲领的墨国,还是屈原给怀王献技献策,生生镇压了殷昭,正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代众多师傅都要留一手绝活压箱底,这算是前车之鉴,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殷昭遵循“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传统墨家教育理念,一心一意要将《墨子》七十一篇倾囊而授,并将自己的绝世武学也毫无保留地教给屈原。要知道七、八岁的孩子只懂得好奇,着实吃不下什么苦去,更别说打小就娇生惯养的了。对于武学,又得蹲马步、又得站梅花桩,一动不动地憋上小半天,生来嬴弱的屈原是心有余而力不逮于是殷昭便重点把文治韬略,兵家战法和器械制造传授给他。象《墨经》中涉及到的逻辑学、认识论、光学、力学、数学、心理学及经济学本是个复杂而凌乱的系统,可由于屈原天生遗传了良好的基因,学起来一点也不费力。屈原最感兴趣的还是《备城门》以后的十一篇所讲战争防御和制造器械的内容。
现在我们都知道屈原是个大诗人,大辞赋家,其实他还是个大发明家。不过后来他当上了大官,每天应接不暇的应酬,大事小情的琐碎便顾不得了。等到他被贬去职以后,又打不起精神再去研究了。假若换成是你,你也不会有精神再去琢磨那些污七八糟的东西。还是一门心思钻营怎么重新再爬上去心里塌实些。不是有段升官谣嘛:要想爬的高,口袋钱包拼命掏;要想升的猛,溜须拍马可劲整;要想提的快,媳妇舍得望外卖。以屈原的聪明才智竟一直没给整明白颇令人费解。搁今天几岁的娃娃也能倒背如流。对于这个问题我理解的倒是十分透彻,只可惜我的条件不足:首先我没钱,一个月工资能勉强养活自己就算不错,即使送给领导恐怕也会嫌弃礼太薄;再者我这张笨嘴拙舌也不太好使唤,好话到我嘴里也变的酸不溜丢了;最后一点我还没有结婚,甚至连固定的女伴都没有一个,想卖都不知道卖谁。所以我这辈子混个劳心者治人算是够戗了,只能安分守己地做个劳力者,塌塌实实赚个辛苦钱。
屈原年轻时有过很多的发明创造,比如他十一岁那年发明的流水马桶。那时他正在熟读古今,要背很多的书,可是屙屎撒尿这等琐事有时又太耽搁工夫,尤其在肠胃不好的时候。屈原在书房里挖了一条水沟,一头连接到后院假山的泉眼上,一头直接通到墙外的排水沟里。在水沟上摆放一把椅子,把椅子面挖一个大窟窿,刚好可以把屁股陷进去。上面还有一个盖子,不用的时候把盖子盖好,就是一把好椅子,用的时候把盖子一抽就能屙屎撒尿,十分方便,一点也不耽误功课,连地方都不用挪一下。他向王族其他的年轻子弟强烈推荐过,可他们都在忙着练武没人稀罕,后来有一次怀王子(即后来的楚怀王)看见相中了,投入了批量生产,但不是用来屙屎,而是发放到刑部作为刑具用来逼供。怀王把椅子改成铁制的,扶手和两条椅子前腿有四个铁环,刚好把手扣进去。下边也不是延绵的流水,而是一个大火盆,烧上些木炭,把犯人绑在椅子上,严刑“烤”问。怀王把这种刑具命名为“屈刑”,这样在怀王当政期间屈打成招的事就多了。屈原还用麻绳编过吊床,夏天拴在两棵树上悠哉悠哉地看书很享受,但是也没人稀罕,又被怀王相中了,怀王后来用极细的天蚕丝编织,把人往里一兜,吊到树上,不出一天就变成了一堆不大不小的肉块,还特别齐整,都被刑部拿去喂“吏狗”了。屈原在年轻的时候有过很多的发明创造都没人稀罕,后来都被楚怀王相中,拿去刑部做了刑具。当人们挣扎在这些希奇刁钻、痛苦无比的刑具上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些只是用来屙屎撒尿、躺在上面睡大觉的。



楚国人都认为郢城是天下最伟大的都城,他们嫌弃咸阳的漫天黄沙;厌恶邯郸的干燥气候;受不了幽州的寒冷天气……反正所有大都城都没有郢城这般舒宜的了,都难望它的背项。郢城诗歌四四方方的大城,城里的房子排列的十分有序,北面住的都是王公显贵和政界暴发户,一码三层高的石头房,南边住的是老百姓,全是一律的土坯房,这使郢城远远看去象一只巨大的皮靴子。郢城大街上铺的都是从长江岸边运回来的细沙,再用沉重的木桩夯实。金黄的大路便十分平整。在郢城里马车使用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原因无它,夯实的沙路路基虽然坚固,可是架不住实木车轮的碾压。朝中的王公大臣出门每每都要带上三、四十个家奴,手里拎着平铲、木耙,抬两根粗实的圆木桩。马车经过以后,由他们负责把碾过的车轮印铺平、夯实。因为善后工作若不做好,被人揭发出来是要被扣俸禄的。而一般老百姓就只能扛扁担了。另外郢城大街两旁除了常青的松柏,很少有其他的杂树。别的树都是在春天挪进郢城,等到秋天再组织人员把它们挖出来运出城外。这样做可以不让落叶乱飘,一方面不影响街道的美观,另一方面也节省了人力和一大笔环卫开支。
每天都会有驴车将生活必需品从外埠运送到郢城。生活在郢城里的人都感到十分地惬意。郢城居民绝大部分是商人,从事倒来卖去的行业,楚国大部分货币都在这里流通、积累,这里的人变得越来越有钱。但是有了钱也只能住土坯房,住郢城南,这是朝廷的规定。他们除了做生意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方圆十几里都被铺成了沙石路面。我们知道这种土地除了种西瓜能保证又沙又甜,别的什么都长不好。当时郢城的情况和今天的情形差不多,做生意的多,搞生产的少。不是有句歌词这样写的嘛: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在观望。按照这个比例,今天做生意的起码得有十二亿六千多万人,想想都头大。在战争年代搞全民皆兵,团结力量可以打倒一切反动势力,在经济时代搞全民皆商,却不一定都能把钞票赚进自己的腰包。这件事情说明了要下海经商就得赶早,早的话你能赚个富甲一方,迟一点还能混个小殷小康,现如今再下海,只能让你赔个底光。
生活在郢城北的人一般都没有什么经济意识,也犯不着从事那种倒来卖去的勾当。每天都会有朝廷配发下来的日用品分发到各家各户,他们只要在每个月底到干部局画押签收一次。他们最重要的是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来应付官场仕途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就可以了。根本不必为生活奔波,浪费脑细胞。能住进郢城北是所有郢城居民乃至所有楚国人的夙愿,但成功的几率是非常低的,这个原因是众所周知的。从当时广为流传的一句话上便可窥一二,“仕道之难兮难于上青天”。后朝李太白过蜀川便剽窃了此句将之发扬光大,一蹴而就了千古名篇《蜀道难》。这样的事情在今天也是有的,98年一曲“心太软”使得翻唱者任贤奇大红大紫,原创及原唱阿牛却在几年后才偶有人得知。这个问题说明了只要有才华,即使剽窃、翻唱也一样能出人头地。
我的夙愿就是能换个好单位(现在的好单位,主要以工资、奖金多少而论),娶个好媳妇,分套大房子。不过几率也是十分渺茫的。除了我个人的因素之外,原因也是众所周知的。所以有时候我也呆头呆脑地瞎想,要是出生在高干家庭多好,哪怕县局级家庭也成,要是一生下来就掉进金银窝多好,要是买张彩票中个500万多好……每回都是我老妈用笤帚疙瘩砸我的脑袋给我砸醒,然后支使我干这干那。不过想归想,年轻人有几个不爱做白日梦的,只要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时间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自己,有点自知之明就好。我现在业余时间正抓紧时间自学法律专科,寄希望于将来有朝一日到手的律师资格证上,这是改变自身命运的典型范例之一。和我比较而言,屈原的命运是幸福多了,起码他不用背那么多生涩难懂的条条框框。但有一点他不如我,为了生存需要我知道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道理,他就不懂得这套,结果为了一个无法实现的理想殉难而亡。

/拼酒


舞动在窗上的风铃


我越来越意识到,我的生活已经糟糕到一种什么样的程度,在时光的催^_^^_^之下,我与我的同龄人已经不得不面对真实的生活,我们再不能用年轻作为挥霍时间的借口,也无法凭借年龄的优势而沾沾自喜。我们这一代人还没来得及接过上一代人传递而来的火炬继续辉煌之路,下一茬人已经以他们特有的敏锐、自信以及对生活的另类见解迎头赶上。现在,我不得不用更为沉重的眼光注视着他们--一群自我感觉极为优越的年轻人。这群年轻人站在我的面前,彬彬有礼,面带笑容向我推销他们的知识--纳米。知道纳米是什么么?这个世界因为纳米技术的出现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以前很多人们奉为至理的真理将逐步显现出谬误之处,而人类长久以来没有认清的大千世界将精确无比,这么说吧,纳米就跟显微镜似的,道理差不多,这样好理解些……一个带着墨镜染着黄毛的小子喋喋不休的向我卖弄。看着面前这群半生不熟的新新人类,我只能用半生不熟来形容他们,用老人的话说毛还没长齐呢。我甚为后悔一时失察为了混顿饭跑到这地方被群宵小围攻。说实话在这群家伙面前我的确感到惶恐,纳米这词经常过耳,往深了就不知道怎么回事了,早知道当时稍微集中一下注意力,也省得这时候受屈了。我转头四顾想找个借口溜掉,而我唯一认识的人李灿早不知道跟他的小情到哪起腻去了。我被^_^^_^急了,只好打断黄毛小子的喋喋不休,问他卫生间在哪,黄毛小子倒是被问的一愣,一时没从刚才亢奋的状态中走出来,白了我一眼跟其余的人继续侃,我转身仓皇逃窜。今天的聚会是为了李灿的女朋友过生日。下午在单位打了半天的扑克赌晚饭,打着打着孙力偷牌作弊,我不乐意了,结果弄得不欢而散。我知道他最近急着跟新欢如胶似漆,不陪我不是,陪我也是魂不守舍,反倒没意思,便放他回家去了。下班后在大街上转悠时候才有些后悔,茫然不知何去何从,全世界人忙碌着从我的身边穿梭而过往家里奔,而我却有家归不得。虽然回家里也只是泡方便面,但也比在街上跟没头苍蝇的瞎转悠好,问题是前些天与小雨出了些状况,她这几天正围追堵截我要跟我好好谈谈,我是真的腻歪她那一套哭天抹泪的招式了,到了关键时刻一哭二闹还真搞不定她,我决定躲她几天,即便是投降也得抻她些日子,给她点教训,别以为我心软。就在我惶惶无助的时候,碰到李灿与一帮人呼啸成群横着走过来。李灿在整个一群人中鹤一般的独立,与其他的人格格不入,我琢磨半天才找出原因--比起身边的人他成熟得老了点。我与李灿小一年没见了,以前没事的时候我们经常在一起厮混,形影不离就差斩鸡头拜把子了。后来有一阵他忙着倒买倒卖干大事业,不怎么待见我们这些混吃等死的主,慢慢就远了。我们在路上寒暄了几句,他一看我这个点在街上转悠肯定没什么事,对我说相请不如偶遇一起吃得了,今天我女朋友过生日。我在人群中巡视一圈没见到以前见过的那女孩,知道那已经是旧黄历了,早换了新欢了,新欢是一个挺水灵女孩,在泡妞这点上李灿的道行颇深,满嘴跑火车,甜言蜜语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我是打心眼里佩服他。我假意推辞,李灿对我的套路熟悉的很,大笑着拍我的肩咱们就不玩那些虚的了,说实话久没见你了还真有点想了,偷偷俯在我耳说正愁跟那帮小子没话呢正好碰上你了,跟我走得了。拉着我回头招呼那帮人接着走边走边问我辛阳和孙力他们的近况,他问的那两人都是旧日在一起厮混的狐朋狗党。我说也有日子没见辛阳了,孙力倒是天天见,老样子,刚离完,正跟新欢甜蜜蜜呢。李灿发牢骚:现在也不知道都怎么了,成天也不知道我娘的>他X的忙什么,忙的连叙旧的时间都没有了,听说你也辞职了,做什么呢?我笑着说:没说跟孙力天天见么,我在他那间公司呢。李灿明了:什么都倒腾,除了不贩卖人口。回过身来指着我给哪帮人介绍:这是我哥们--陈果,我们十多年了。他说完就有人冲我点头,我一看这帮人就眼晕,穿的那叫一个花哨--也有人说是个性,后来才知道都是网络界的精英。一通豪饮之后我们就跑到一个歌厅唱歌。有几个抻着嗓子嚎了一通生日快乐后纷纷跑到大厅去蹦迪去了,我看看表还早怕回去被小雨堵着,只好跟几个没跳舞的人在一起说话,结果被几个家伙围在一起侃纳米,把我侃晕了。我抽身出来四处找李灿,发现屋里除了正神侃的那几个家伙还有两个女孩在唱歌,说是唱也不对,应该说是哼哼,跟催眠曲似的。这歌我听过,是一个叫莫文蔚的香港女星唱的,叫《盛夏的果实》,有一阵子红的不得了,大街小巷回荡不绝,比起她的歌来说,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就是她演的白骨精,挺勾人的。我闲着没事坐在旁边听,听着听着犯困,差点睡着了,曲终强打精神拍出点掌声来。唱歌的那女孩转头看我:你来一首?我觉得眼前一晃,那女孩的眼神中仿佛透露出一种淡淡的蓝色,象我许久以前曾经见过的一双眼睛。我觉得似乎很面熟,在哪见过她?我摇摇头,或者在街上遇见过也说不定。我欲想推辞,但被那黄毛小子侃纳米侃一肚子气,倒想发泄一下了。我问她有《大浪淘沙》么?她一愣谁的歌,我说是毛宁,她听了跟另一个女孩一起翻着歌本找,好一会一声欢呼:找到了!《大浪淘沙》一直是我的保留曲目,朋友听我唱过之后都说这歌被毛宁唱糟蹋了,虽然说的是玩笑,但我自己也感觉唱的是不错,我喜欢那歌词,有唐诗的味道,上学的时候我迷过一阵子唐诗,唱这首歌的时候特别能把握其中的意境。歌被我唱得荡气回肠,深情悠扬。那几个小子也停了嘴,过来一起听歌,一曲唱罢,掌声四起。眼睛淡蓝的女孩回头夸我:你唱的跟毛宁有得一拼。我笑着说:他们都说毛宁唱的不如我。那姑娘抿嘴一笑:你不是从小时候就开始唱歌了吧,音色很准啊。我很有些意外:这也看得出来?我小时候就是少儿合唱团的领唱。几个小子哄我:再来一首!我又唱了一首毛宁的《涛声依旧》,把他们都听傻了。玩到尽兴时已经快十一点了。出来的时候李灿不知道从哪钻了出来,靠在他的小女朋友身上与我握别,他的脸色煞白,看出来喝多了。眼睛淡蓝的女孩眨着眼睛取笑李灿的女友,好象是叫小静的女孩:今天又是我一个人漫漫长夜无眠了。小静脸红扑扑的笑:给你放假了,找个人一起漫漫长夜吧。眼睛淡蓝的女孩伸手呵她的痒。我们一群人与李灿分道扬镳。走了一会他们几个人各自组合决定好去向后问我往哪个方向走,我对他们说你们走你们的,我跟你们不是一个方向,我住华新小区。眼睛淡蓝的女孩稍一犹豫对那几个人说你们别拐弯送我了,我跟他一道。那几个人也没客气对我说:那就把她交给你了,要送货到家才行啊。说着嘻嘻哈哈的打车把我们塞了进去。车在风中奔驰。临街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街上雪亮的车川流不息,犹如一条快速流动的明亮的河,霓虹灯斑斓的光影映在我身边的女孩脸上忽明忽暗。我打破我们之间的沉默问她住在几号楼?她说在六号楼,我笑着说我在九号楼,咱们离的不远,没准偶尔就迎面而过只是不相识。她也笑了,眼睛在黑暗中象猫一般的发着光:我们搬来没多久,我是说我跟小静住在一起,所以咱们见面的机会应该很少的。 我说以后见面的机会就多了,没准天天都能见到呢,你家不是这的么?她没做声,笑笑点头。你叫什么来着?瞧我这记性,年纪大了就是不成了,丁宁还是杨薇?赵丽静就是李灿那一位吧。她转头看我一眼说:你的记性说好不好,说坏不坏。顿了顿说她叫丁宁。我拍手说我猜也应该是的,这个名字就应该是你的。她奇怪的问为什么呢?我想了想也没什么道理,感觉应该是,这个名字很衬你。是么?我倒没什么感觉。她说:都叫了二十多年了。我不同意个人的名字很重要,我对自己的名字就不满意,没看见人光听名很多人都以为我应该是一个女孩呢,就因为这事小时候点名我还被人家笑哭过,回家跟我妈就不干了,非要改名不可,结果没改成一直叫到现在。 她低声笑道:陈果,陈果,挺中性的啊,没什么不好的。我叹道:好不好的也只能这样了,在这事上咱们没什么发言权,跟旧社会娶媳妇一样--父母做主。丁宁听了一笑:你还少了一句,媒妁之言呢。说到这里车到地方了。我们付帐下车,丁宁坚持给我另一半车钱,被我坚决拒绝了:即便是咱们不认识,同坐一趟车也不能让你付钱,这跟钱不钱的没关系,是缘分,跟同船渡一样,何况咱们还算是熟人吧,怎么也不能让你掏钱啊,这点面子你还是要给我的,哪怕你过意不去以后请我吃饭呢。丁宁说你也太会算帐了,舍小头赚大头,你学会计的吧。我开玩笑道: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啊,对了,我给你留一电话,有事你找我,公事就免了,生活上的事搬个大件打打老鼠什么的尽管找我。我拿出笔浑身上下找不出半张纸,她伸手说写手上就成。我写完了吹吹墨迹,闻到她腕间隐隐的清香,一阵销魂。我没有要她的电话了,或者,她并不想给我吧。我有些怅然:我送你上楼吧,太晚了最近治安不好。其实我没安什么好心,想知道她住哪。我估计这点小伎俩也瞒不过她。她没说话,等于默认。我们默默的向小区走去。没走几步,过小区门不远的灯下站着一个人--小雨。我心里一沉,暗暗叫苦,到底还是被她给逮到了,不过也有一点感动,这世界上,能在这个时间在路上等我的人毕竟不多。看着灯光下的小雨,我一时反倒说不出话来。丁宁见我站住了,有点诧异也跟着停住,问我怎么不走了?我低声说等一下,然后抬头强笑着对小雨说:你稍等我一会,我把她送到家回来咱们再说。小雨不答我的话只是沉着脸打量丁宁。丁宁看出来我与小雨之间有事,忙说:你不用送我了,我自己能行。说着就走,我跟上她坚决的说:我一定要把你送到楼上,我已经答应了你的朋友们了。丁宁连忙回身拦我,这时候小雨不阴不阳的开口了:戏演的多好啊,一个要送的一个不用送的,是不是我耽误你们一起回家了?陈果,这就是你的新欢啊,不错,旧的还没散呢,新的就到手了。我一听坏了她这是把事想拧了忙解释道:你别胡说,这是李灿女友的好朋友,吃饭的时候碰到的一起回来的,我们也是今天才认识的。我发现我一解释更加乱了,果然,小雨尖刻的说:刚认识就跟你回家来了,你们得算是一见钟情了吧。女人的嫉妒心啊!我哀叹:真是有理也说不清了。我看丁宁,她的神色显得非常尴尬,留也不是,走也不是。我对小雨沉下脸:你有点涵养,事情没搞清楚就瞎猜测,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哪跟哪啊,丁宁,咱们走咱们的,别理她。说着我拽着丁宁要走,丁宁站着不动慢慢的说:这样我倒不能走了,这样不清不白的我走得了么,我的家就在六号楼,钥匙在我的手上,咱们可以一起上去看看,如果还有怀疑,我可以给李灿挂电话,他的证明总还是真实的吧。小雨一脸的不屑:你就是住在这里也说明不了什么,而李灿,你们不过是一丘之貉。丁宁尤如挨了一闷棍,睁大眼睛看着小雨,然后回过头对我做了一个不可思议表情,而我也被小于气昏头了,她已经不可理喻了。我勃然色变:不许你胡说八道,别说我与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就是有关系也犯不着你什么事,就看不上你这没深沉的劲才不理你了,你还以为怎么着呢。小雨的脸上一阵红白交替,张嘴说出一句只有在武侠小说中才出现过的一句词语:狗男女!我被彻底震惊了,张大嘴跟看外星人一样看着她,猛然间怒从心头起,实在无法控制自己了,挥手给了她一巴掌,小雨捂着脸,目光狰狞:陈果,你敢打我?你狠,你给我记着!说完转身飞奔。我相信,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在那一瞬间我已经被碎尸万段了。我不知道怎么会发展成这样。小雨什么时候变成这副模样了?我呆呆的站在那里,还没有从刚才的混乱中清醒过来,丁宁推我一把:你赶快去追她,别让她做出傻事来。我心一颤,一个被妒火棼心的女人没什么事是她做不出来的,我歉然的看着丁宁,羞愧得无地自容:真对不起,让你受了无妄之灾了,平时她不这样的,谁知道今天哪根筋不对了,我代她致以十二万分的歉意,找机会一定让她亲自向你道歉。丁宁一笑说:没什么,你快去吧,别让她走远了,好好哄哄她就没事了,女人识哄的。我迟疑道:你自己回去可以么?丁宁跺脚:你怎么这么罗嗦,以前没你的时候我还不回家了啊。我一想也是,转头去追小雨去了,再回头时,看到丁宁的身影依然站在原地,路灯拉开了她长长的身影,与我相错而过!


天堂

 纯属意外吧,当我昏沉沉的倒下,感觉耳边依稀的话语声,有些大声,有些急噪,有些悲伤,随着烦乱的脚步合成一个很特别的节奏曲,让我缓缓睡去。
                 
  
                 
  醒来的那一刻,丝毫不意外的看见点滴的药瓶在空中挂着,有些茫然,因为脑海里竟是什么都没有,我找了又找,翻了好几遍还是一样的空白,最后是自己笑得不知所措。当是脸上的肌肉却没有变动,僵硬,于是我干脆再次闭上了眼睛。
                 
  
                 
  我很好奇天堂是什么颜色的,可惜是我的条件不足吧,在我这个角度看上去,只是灰蒙蒙云覆盖着整个天空,我轻轻叹了口气,窗外开始下起了大雨,那股淡淡的玉兰花香再也没有在我的鼻子前飘绕,我想是随着雨水沉淀大地。生气!我合上窗表示我的抗议!天边传来几声沉闷深远的雷声,让我呵呵的笑出来。
                 
  
                 
  我的思绪已是烦乱不堪,深腻得让我无力自拔。清醒的那一刻逍遥是唯一能解脱的时候,我笑不出声,因我的嘴的肌肉丝毫没有想动的意思,它不再受我的约束。烦躁的用眼珠把这个房间扫来扫去,却没有发现任何可以发泄的东西。最后在窗镜里看见一个家伙在挤眉弄眼,什么时候跑来这么一个潦倒的人?乱蓬蓬的头发,尖削的脸,没有一点神气的眼睛,那样子和快死的人没什么俩样,我轻呼一口气,还好不是我。
                 
  
                 
  房间里很少有人存在,我想是没什么人喜欢呆在这里的,除了我躺在床上比较舒服之外。这个房间有点苍白,却少一点颜色去装点,护士给我打针的时候,我装做漫不经心的给在一旁指手画脚的医生提了这个意见,他好奇的看了看我,“白色不好吗?卫生,干净,没什么大事就别说那么多”。啊?这都算是理由吗?我赶紧闭嘴,护士打针的力道有点大,似乎在提醒我,这里是医院,要尊重女性,尤其是心情怪怪的白衣天使。
                 
  
                 
  下了一天一夜的大雨,到午后才转成细细飘飞的雨点,有点冷,我把被着盖得严严实实的,只把我的脑袋露出来喘口气。天知道我的身体现在还是热乎乎的,那只白色的天使来看了我几次,就是找不到她想看见的东西——我的汗。我一看见她来就觉得头晕晕的,原本就是沉沉的脑袋现在就根本是连动都动不了了。偶尔只是把 手指伸到被子外面去透透气,感觉夜里的清凉,至少那样感觉好多了。
                 
  
                 
  猛的睁开眼睛,只是看见自己的手伸在半空中,是梦吗?仿佛想捉住什么。我低喘了几口气,感觉到脸上有什么东西划落,窗外依旧是连绵不止的雨。空荡荡的房间里,有我的呼吸在回荡,有点沉重吧。雨声在滴响着,黑暗里,安静得仿佛自己根本不存在。一点一点的把梦里思绪连接起来,冷酷的表情,如刀的话语,飘逸的长发随着你的转身洒脱的飞扬离去,我拼命撕叫,却什么都没有声音,只能是伸手想捉住那丝影子。
                 
  
                 
  缘分那东西让我们梦回牵绕,想把握?想松手?自己都搞不明白,毕竟一个人高呼没有回音的话,只是痛苦。
                 
  
                 
  看着几起人来,眼望着几起人离去,似乎想等待着什么,但自己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深深思念的她是不会象奇迹那样出现在这个白色房间。我笑自己。
                 
  
                 
  安静,很安静,我在期待,我在梦想,我在心痛,我在微笑。我在呼叫着无奈



前世今生


  很久没有上线了,那天,在QQ中遇到了一位经常在论坛中灌水的老友,聊天中问他是否去了论坛,他说不再去了。没有说是什么原因,反正不去就不去吧,这样的人和事儿遇到的多了。又一天,突然在论坛中看到有一些朋友在打听他的消息,说很久不见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为什么没有来。刚好他在线,于是告诉他有朋友惦记他,他很感动,也挂念着朋友,只是执意地不去看。说:“过去了就过去了,不会忘记,但也不会想起。”

  接触网络很久了,刚开始不过是收发个电子邮件,查找一些资料而已。真正的迷恋网络,也是从聊天开始。记得刚开始聊天的时候,执着地只去那一个聊天室,去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那个聊天室只有七八个人,不多也不少。随着时间的流淌,人慢慢地多了起来。虚拟的我也慢慢地长大了,对事物的判断也更加的理性。认识了几个哥们儿,交了几个朋友,哭过,笑过,打过,闹过,最后终于因为一点小事儿而怄气,于是决定不在去那个聊天室了。

  聊天室是不去了,但也不能不玩啊。于是开始去论坛,从刚开始的不知所云,到大段的文字出现;从刚开始的小心翼翼,到后来的胡言乱语;从刚开始的仔细认真,到后来的肆意灌水;网络中的我好像又经历了一个成长的过程:好奇、熟悉、喜欢、生气、疲惫、厌倦、放弃。

  忽然发现,在网络中,已经活了几生几世。曾经的嘻笑怒骂付出了多少的真情实感;曾经的喜怒哀乐左右了多少痴心的人儿;曾经的悲欢离合赚取了多少的热泪。谁说网络中的世界是假的?它与现实生活是多么地相似:付出真情,收获友谊。形形色色的ID是形形色色的人们,慢慢地,旧的朋友走了,新的朋友来了;旧的故事过去了,新的故事发生了。最后终于,我们也决定走了,就好像我们就要死了一样。有的人为了那难以割舍的一切,和朋友告别,好像弥留之际的老人,有那么多的放不下;有的人很果断,喜欢悄无声息地在人间蒸发,好像因意外而去世的人们,一句话也没有留。所有的离开,都好像死去一样,站在奈何桥上向下望,往日的一切历历在目,那么多的喜怒哀乐,那么多的悲欢离合。但我们必竟没有真正喝下那碗孟婆汤,前世的一切,都不曾忘记,常常在我们内心中最深的地方隐隐作痛,每每想起的时候,总是有那么一点惆怅。偶尔心血来潮,再回去看看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也好像是一个灵魂,恍若隔世。



又是没标题

如果是一个雨夜,会睡的比较早,比较安稳。
所以会看到次日的阳光。

在阳光中潜行像是在一场绚烂的金黄色中梦游。

头顶上的光划破眼皮,在樱花树阴郁的叶子间闪烁,有知了和汽车的声音。
是一条熟悉的路,喧闹中一点点的宁静。

我怀疑这个夏季的真实,也许是在夜晚生活的时间太多,所以对季节的辨认充满疑惑。像对爱情的态度,很难辨别真伪。

眼前的图片适合的音乐是JEWEL的乡摇。
清新淳朴。
淡淡的爱怜。
在平缓中漫漫的前行,走在来时的路上告别。

很多的时候我希望这条樱花小街是没有尽头的。
是和初恋的女孩儿走过的,青春和青春里的爱情。
为她买一杯冰橙汁就会彼此满足。
然后是接吻。
每吃过或喝过一种事物都要接吻,记住彼此的感觉。
在不同的味道中寻找爱情的温度。
一场真情投入的游戏。

其实生活就是在告别着的进行时,
与家人告别,
与爱情告别,
与刚刚熟悉的陌生人告别,
与不同的城市告别,
正如6小时后我要与这一米的阳光告别。
可我总是无法预测到自己何时会与生命告别。
告别了生命,才会告别文字,彻彻底底,也好。

那一次,躺在草地上看一本书。
阳光把纸页上的文字温暖的覆盖,然后反射在我的眼球上。
安东妮的《小王子》。
许多人把《小王子》看作童话。而我则觉得是一本恐怖小说。
是帽子还是蟒蛇大象已经不那么重要,
因为我们已经开始对数字感兴趣了不是吗?
独自 躺在草地上,我幻想着自己就是小王子,
那个任性倔强认真的生活着的孩子。
究竟是谁把他丢了那?
抬起手臂,却抓不住一米之遥的阳光。
它却能给予我们温暖。
后来有人告诉我,
其实太阳是距离我们736光年的燃烧的星球表面温度是华氏3000多度。
我觉得她是个大人,只是笑。
真的~!她很有学问不是吗?

她比阳光更了解太阳。

于是很长的时间,避开阳光。
因为我想更加了解阳光给予我以及那片草地的温暖。

我会自己制造阳光,
蜡烛。
烛光下的文字是温情的匕首。
阅读的时候它刺伤你,所以你要反击要写出文字刺伤别人。
像一场不会结束的拳击比赛,
实在无法击倒对手的时候,我们还可以用牙齿咬掉他 的耳朵~!
泰森就是这么干的。
GOOD WORKING ~!
我暂时还做不到,
我的牙齿是用来咀嚼食物,
是用来接吻的。

人造阳光的好处在于它离我只有十公分距离,内部温度只有摄氏4度。
能够控制它是否燃烧或熄灭。
要比爱情安全的多。

我叫它为阳光,是我驯养的爱人。
会为我点燃一支骆驼
会指引我看清黑暗的一切本质的轮廓。

5月的时候,在OICQ里遇见一个女孩儿。
而后很快的见面。
扎着两个麻花辫子,很清纯的样子,却隐忍着伤口。
从眼神看出干涸,她已经在黑暗里潜行很久。
很意外的,她送给我一盏蜡烛。
是从宜家买来的,一路颠簸,最后放在了我的手中。
像捧着一个刚刚出世的死婴,
我翻出ZIPPO,点燃了。
它复活了,开始有了呼吸。
在这个世界上开始颤抖,倔强地颤抖。

于是它和那个女孩儿夜晚打来的电话的温暖陪伴了一个月。
终于,有一天蜡烛燃尽了,
该走的人了走了。
能呼吸终将不能够放在身边。

烛光与阳光也会有不同。
阳光因为博大和平实,人们不会再去在乎。
而烛光是可贵,有生日的愿望在黑暗中点点的渺小。
7月3日的夜晚我会为自己点一支蜡烛,给自己一片 阳光。
告诉爱着和爱过的人,温度。
是无法用文字计算的。


秋天


 我把油倒进锅里。接着我把菜也倒进去。我用勺子去翻炒它们。油们沸腾起来,溅着。有一滴就溅到我手上,烫,所以疼。

  抬起头,越过窗户,看见更多的窗户。每一扇窗户后面都亮着一盏灯。在夜里,那些不亮灯的窗户不会被看见,只有白天正一点一点地溶进夜里去。你不知道,今天我家里很热闹,来了一些朋友。我跟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提起过,要请他们吃饭,亲自下厨。开怀畅饮后,借茶消酒。

  我需要我的朋友们。在这个城市里,我刚刚开始自己的生活。有时候,我会觉得谁都不认识。那种感觉让我害怕。现在我的朋友们都在,他们坐在床上,椅子上,地板上周围包裹着热烈的气氛,以闲聊来等待一餐饭。他们时不时的大笑声让我心安。我喜欢别人在我面前没有防备的笑声,我需要这种笑声。正如不管自己有没有被爱,我都选择去爱一样,我喜欢那种爱别人的感觉。有所牵挂是如此之好,至于对方怎么耍赖和反复,我已经不再计较了。因为,是我缺少,是我需要。

  菜都好了,我推开门,打开窗,让外面的空气带走浓重的油烟。我到卫生间仔细的洗手,然后我穿越客厅,经过卧室,到阳台去。有点热,我需要一些风。我很骄傲在这个城市里可以拥有一个十八楼的高度去俯视一些什么。

  我习惯往下看,不习惯看天空。有人说高处往下看会害怕,我从来不害怕。他们害怕,是因为他们害怕坠落,更也许那本是他们不应该拥有的高度。我不害怕坠落,我认为这是我应该的高度。
  
  街的两边,街的中间,以及街本身,往下看见的就是这些。有街才会有街的两边,可是我们经常忘记街的存在,却对街的两边耿耿于怀。街的中间流动着车辆和人群,看上去永恒的样子。车辆和人群,它们确实不一样,速度不一样。唯一一样的是它们都在流动,像川流不息的水和光阴。你知道,一条街是注定要流动的,它一旦停止流动,就会有车大声地响起喇叭,有人不耐烦地骂起脏话。这个城市太忙,车辆和人群都等待不起。至于街的两边,那些诸如水果店超市洗衣房按摩屋之类的东西,我已经很少去在意它们了。我已经丧失好奇心,而只有街中间那些流动的东西,才需要我们用心去把握。

  我的朋友们也是流动的。他们吃完饭,他们以自己乐意的方式称呼我的名字,他们说谢谢,他们微笑着告辞。很喜欢你做的菜,他们说。我喜欢你们经常来,我说。
 
  不过,一个人,我更喜欢站在十八楼的风里。身处高处,难免有风。风会带来这个城市不知名的气息,也会带来一阵不知名的情绪。其时白天正被夜蚕食,一条街终于流过湍急处,安静平缓,微微喘息。街中间换了角色,一些上了年纪的老人,牵着一些小小年纪的孩子。他们是爷爷和孙子,或者奶奶和孙子。夹在他们中间的那一代人跟他们其中任何一方都可能无法沟通,然而老人与孩子天生和谐。他们手着牵手过斑马线,不慌不忙,亲密无间。在这个城市里,只有老人和孩子才可以踩着如是悠闲的节奏。这样的节奏,比较适合幸福。

  这样的节奏并不适合我。当我像他们一样走在街上时,情形的差异让我沮丧。

  我走路的姿势不见得雅观,可这并不妨碍我走得很快。一个人要是还有很多事等着他去做,他的脚步就不会慢。疾走,带起风来。我喜欢那种经过别人的感觉,而不是被别人经过。呵,怎么说,听别人说,那种感觉叫安全感。很多时候,早一点到达,早一点离开都会安全,只有迟到是危险。

  从我住的地方到上班的地方并不很远,路上值得描述的东西并不多,途中至少会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是一个对速度要求很高的地方。斑马线上,速度太快或者太慢都会有危险。我总是在街这边或者街那边选择慢下来,因为我不想被撞死。正如有时候我站在十八楼的阳台上,会下意识的往后退一样,我经常发现自己的贪生怕死。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清晰的意识,没有任何借口。尤其是当一个人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的时候,他会有一种被需要的感觉。被需要的感觉使他活着,贪生怕死。这是一种幸福。我很乐意向你陈述这种贪生怕死的幸福,因为你跟我一样贪生怕死。尽管你并不一定觉得幸福。

  我马不停蹄往前赶,因为我太着急想看清楚生活的模样。这种马不停蹄的姿态构成了我生活的全部,而且是每天在固定的路上来去。想到这一点,有时候我会害怕。害怕通常不取决于你看到什么,而取决于你想到什么。以前,我会很认真的去看一场电影,在情动时泪无声滑落,在恐怖时呱呱乱叫。现在不会了。其实我哪里是不再恐惧和悲伤,只是我不再去轻易想象而已。想象生活的结果,经常是被生活想象。一件已经过去的事,你可以说过去了很多年,也可以说过去了很多天,只要你不去计算一年里还有多少天可以数,你就不会害怕。
     
  关于我住的地方,家是它的简称。我曾经觉得用“家”这样的词来形容它挺不好意思的。可当有一天我推门而入,看见一屋子的沉默,甚至连灰尘都停止跳舞时,突然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袭来。那种感觉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词去描述它,大概就是人们所说的寂寞。也就是在那天下午我买了四条鱼,决定用心去经营我住的地方,并将其美其名曰为家。不过,一个人的时候,我更愿意这样称呼:厨房、卫生间、卧室、客厅、阳台……我如此这般地在心里罗列它们,甚至不放过那一段像修过的眉一样短小突兀的屋檐。这样的罗列并不会让我变得更有,但是当我在不同的房间里穿梭时,它会让我有一种旅行的感觉。仿佛从一个地方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自己跟自己相处的时候,城市是一座空城。城市越大,属于你的东西就会越少,它们因为少而显得重要,你得用心去把握它们。吃饭、穿衣、睡觉、洗澡以及发呆等等,每一件都是大事。都是可以用来纪念的。

  每一天都一样,每一天都不一样。一去好多天,不知多少天。季节不知不觉已经凉得像桌上的的一盘剩菜。某个夜里我翻身起来找被子,却发现被子还在商店里。一床被子的命运就是如此,需要的时候被要求在床上,不需要的时候希望它离床越远越好。对一床被子的需要就是对一个人的需要。我们活在这种需要中,时间流逝。时间虽然抽象得可怕,自有日历上一样抽象的数字去见证它。

  周末休假的傍晚,我会很慢的吃饭,很慢的洗碗。完了不管夜有没有来,我都选择躺着。那种时候,暂时似乎还没有什么事情需要我,我可以把速度放在一边。躺着的结果是一不小心的睡着,又一不小心的醒了, 中间一不小心做一些不相干的梦。我平日不做梦。梦太多未必是好事。而不做梦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自己多做事。事做得多了,梦自然就少了。

  偶尔,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在抽屉里找寻一片药,未果,习惯性的往阳台走。外面的天是阴的,街是湿的,人们来往,不曾抬头。在我睡着的时候,似乎下过一场雨。下雨了,秋了。我喃喃自语。我内心潮湿,却全身干燥。这只是一场别人的雨,或者一场意外。一场在你不经意的时候来临的雨,跟你关系不会很大。

  不经意来临的雨有时令人难以接受。但你更难以接受的是自己。在梦之后醒来,我怎么会在这里呢?怎么在这里呢?问自己的问题,自己都不能回答。翻箱倒柜找药,也在找答案。最后我找到了两个词语。一个叫恍若隔世,一个叫莫名其妙。它们仿佛已经被别人用过,看上去很不新鲜。

  天下雨并不值得在意,真正值得在意的是天气秋了。
  我与自己肩并肩站在这个秋天里,拼命想收获些什么。
  薄暮时分我收获夜的来临,我不敢失望。
  我一定要目不转睛,盯着夜的暗处,倒数天亮,倒数春天。



    总算转完了,网络,一个人的前世今生。然而也只能这样了,手头的资源有限:)

- 作者: moonshadow 2005年10月23日, 星期日 17:25  回复(3) |  引用(1) 加入博采

学会成长,不再浮燥  (作者置顶)
摘要:要成长,努力做事,开心做人。争取不浮燥,做个丰盛而繁茂的女子。生活,必将回馈更多。我坚信,更愿意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 查看全文

- 作者: moonshadow 2005年03月25日, 星期五 17:58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旧事蹉跎——感念西施  (作者置顶)
    天上有云,淡淡的。
   五湖之心,浮着一只小船。船上,是一袭青衣的范蠡。他坐着,神思却有些恍惚。才几天,他却象老了十多岁,鬓边竟有了些许白发。他的眼神,已不再那么清澈,那么有神,反而竟有了一股萧索的神情。
   是呵,他怎能不愁,又怎能不烦?好友文种在勾践身边不知怎样了,偏偏他又对自己误会很深;西施,唉,西施......

   那是吴国被攻破的前夜,他见到了西施。她仍是那样淡淡的状扮,掩不住她倾国倾城的容颜,也掩不住那含愁带怨的忧郁。他看着,心里很疼,很疼......
   "范蠡,你带我走吧,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我不要什么锦衣玉食,也不要什么侍婢僮仆,我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我们俩找一处山明水秀的地方,不管什么军国大事,也不理什么俗世纷争,就那样安安静静地过完余生,不好吗?范蠡,我从没求过你什么,现在我只要你一个承诺:总有一天你会来接我,去那没有纷争,没有烦恼的乐土。"
   西施的眼紧紧盯着他的,那眼中充满了渴求,充满了无奈,充满了哀愁,也充满了那挥不去的忧郁。
   看着她那样的眼神,他的心都快碎了。是啊,他给过西施什么呢?甫一见面,她就是那般的迷恋他。可是他呢?为了所谓的"复国大计",他们把西施象礼物一样地送给了夫差。对他这样的作法,西施一点都没有怪他,只是说要等他,等他来接她走。
   如今,他总算得到了一个机会,可以补偿她一点。可他却又有太多的顾虑,太多的牵绊。
   "西施,我答应你!我一定会来接你的,我们一起去泛舟五湖。只要有机会,我一定会来的。"
   "不,我不再相信你的任何诺言。到时候你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拒绝,来推托。不过你放心,我不会怪你的。你这样做,一定有你的难处,也一定不会只为了你自己。我会等你的。两天是等,两年也是等,十年二十年也还是等。终有一天,我会等到你的,是不是?"
   "西施,我......"
   "范蠡,什么都别再说了。你只要记住一件事:我会等你。等到地老天荒,等到你来接我。"西施再没说什么,转身便进去了。

   第二天,在文种的战车上。
   "难道范兄真的决意归隐?"
   "文种,我......"
   "范兄,想当年何等的慷慨激昂,可如今却为了儿女私情置国家大计于不顾。范兄难道忘了当初要让越国民富国强的誓言吗?"
   "文种,"范蠡的声音有些沉沉的,"我劝你也还是走了的好。"
   "什么?范兄你......"
   "文种,"范蠡重重叫了声,文种被镇住了,"这样做,也实在是迫不得已。别看越国现在强盛,实则已开始走下坡路了。国库空虚,军费开支巨大,偏偏大王又报仇心切,一意孤行听不得半句劝。大王报了仇之后,一切又当如何呢?文种,你别忘了,‘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啊。你还是早作打算的好。"
   "范兄的意思是,独善其身才是上上策?即如此,范兄请便!"
   "文种,......"范蠡颓然叹了口气,终于什么也没说。

   当天晚上,范蠡又一次见到了西施。西施那常含忧郁的脸上,写满了欢欣,写满了期待,写满了向往。
   "范蠡,你终于来了。我总算没有白等。"
   "西施......"
   他们久久地相拥在一起......
   "哈......"一阵阴骘的笑声想起,打破了夜空的宁静,也惊醒了沉浸在幸福中的范蠡和西施。发出这串笑声的,赫然便是越国的国君——勾践。
   "好一对才子佳人!好一个退隐江湖!范蠡,怎么连我也开始羡慕起你来了!"
   "大王,......"范蠡似乎想说些什么,却被勾践一摆手制止了。
   "范蠡,现在你只有两种选择:
   一,你们既然甘心作一对同命鸳鸯,那就自决吧;
   二,把西施留下,本王赐你一条活路。"
   "这......"范蠡还在沉吟,西施却已抢过他腰间佩刀,"范蠡,天上人间,我总会等到你的。现在既然等到了,我死而无憾。"
   "不,西施。你要活着,活着等我来接你。"范蠡按住了西施紧握刀柄的手。
   西施的眼中,又一次地盛满了忧郁,哀愁,还有从不曾见过的绝望。那样的哀苦欲绝,那样的忧郁,那浓得化不开的忧郁。范蠡看着,又一次地感觉心碎了......
   "范蠡,人都道你是个重情重意轻生死的真汉子,却不料你原来也是个贪生怕死的卑鄙小人!"勾践阴骘的笑声又一次响起。
   "西施,不要管他。记着,一定要等我!"范蠡凝神向西施望去,却只见她眼中满是绝望的无奈,依稀有颗清亮的泪滴,缓缓从眼角流下。
   范蠡走了,西施却只是垂着头,连他的背影都没有看到。

   两天后,越王宫中一片灯火通明,只有一处房子,暗暗的。房中只一盏孤灯,明明灭灭的光焰中,立着一个小小的牌位。
   一个青色的影子呆呆望着桌上那几行细细的字:
   "范蠡,我一直在等你。
     今生等不到,来生我还会等。
     可是,我真能等得到吗?"
   "西施,你为什么不多等一天?"范蠡在心中说道,"我说过来接你,就一定会来的。你等了我那么多年,为什么这最后的一天却等不及了呢?"
  
    ......
   越国已是一片狼藉。连年灾荒,饿殍遍野,那个一心为民的文种大夫也已被勾践处死,不过也有传说他被一个神秘的青衣人救走了......
   天上依旧有淡淡的云,飘来飘去的,像极了这片土地上那些贫苦百姓的命运。只是,五湖之心,再不见那一叶扁舟。载一江清晖也罢,载满心愁绪也罢,总不见那一叶扁舟......


   

- 作者: moonshadow 2005年01月26日, 星期三 15:47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人鱼公主  (作者置顶)
摘要:小人鱼开始起舞了,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 他们仿佛看见一个落入凡尘的精灵,在圣坛上起舞。他们看过无数次她的舞蹈,却从 没想到过,舞,竟可以舞成这个样子。这一次的舞,比以往每一次都好看,比以往每一 次都飘渺。仿佛云中的仙子,如梦如幻,如泣如诉,如怨如慕。 查看全文

- 作者: moonshadow 2005年1月24日, 星期一 19:02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忘不了

    城南花事了,风景旧曾谙。也拟采花东归,但见千帆过尽不是,唯余茫茫。

    ——

    旧时,他们相识,是一段美丽欢乐的日子。大学,云淡风轻,图书馆里的书韵飘香,辩论场上的激情飞扬,林荫道上几番来回,总是那些美仑美奂的少年时光。

    彼时,他们相恋。是所有大学校园恋爱故事的范本,没有任何意外。方竹筠美丽大方,性格淡定,林裕祥文雅可爱,有着深懂生活情趣的俏皮和机敏的头脑。人人都相信,他们会相爱至老,如那首歌里所唱,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可是世事往往不是我们想象的样子。

    毕业一年,他们便已分离。林裕祥太努力太向上,爬得太过用力,做足功夫也不过一小职员。幸而他高大英俊,有董事长女儿青睐。几经犹豫,轻轻告诉竹筠,我们不适合。不知是不适合,还是竹筠不够身家。

    竹筠离开,无有怨言。自此努力工作,不再敢忆起那负心人分毫。都市中多这类故事,伤心?不过徒增人家口中谈资。只是午夜梦回时,看着窗上两人在布料城整整耗了两天选出来的窗帘,心里,还是微微的有点痛。只是再痛又怎样呢,九点钟你不在办公桌前坐着,本月全勤奖照样泡汤,一面想着,一面狠狠睡去。    

    也不是没有人问津,财务科的张生,人高马大,英俊威武,闲时也会约着竹筠喝喝咖啡。可是竹筠不敢赴约,只是尽可能用千奇百怪的理由推脱。原因无他,张生家里有个莺莺之貌,柳氏之性的妻。当年也是拆散了人家一对有情人入主东宫的,因此格外关注张生外头的风吹草动。公司里略平头整脸些的女人,总隔三岔五接到她的眼神见面礼。呵,世上多不被妻子理解的男人,多单纯善良的女人,可惜方竹筠,不是那一个。

    “人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电视里的李连杰唱得朝气勃发。可是并非所有事都会有回报。譬如这次升职,业绩,能力,竹筠哪点没输给别人,只差了一个可以呼风唤雨的爹。可往往就这一点差,便有了很大不同。

    竹筠轻叹,罢罢。这次升不上去,下次得等到猴年马月了,还是联系联系猎头看看吧。方竹筠的名,业内也还是颇有一点分量的。终于,兜兜转转,竹筠还是进了乐都实业有限公司。而乐都的董事长,恰恰便是林裕祥的老丈人。幸而林裕祥婚后就去了美国进修,后来便也带着妻子去了LA安家。也因了如此,竹筠方敢进乐都实业。

    两星期后入职,而原来公司的一应事务,也终于了结。一向忙,两星期的空当,反而不知道做什么。收拾屋子,陈年的衣物整理出来,又上商场买了三条裙,也才不过花了两天时间。若是回家,又要被母亲唠叨还不结婚,又换什么工作,不如回老家做个中学教师稳定云云,还是等到过年吧。竹筠微微笑,母亲那些琐碎的担忧的抱怨渐渐浮上来,在空气里挥之不去,和饭煲里焖着的米饭香一起,融成了一股家的味道。

    晚上上网,看到一组关于丽江的照片,真是漂亮!心里不由的赞一声,想起大学时候读安妮宝贝,羡慕那些女孩子一个包走遍天下的洒脱。可以前总是工作忙抽不开身,有了假期,也总是随便周围走走就打发了,还真没去过那么远。这下不禁兴兴头头起来,收拾了行装,定了一一客栈的房,背起背包,出发。

    到了丽江,长途旅行已经累得七荤八素,先洗个澡换件衫出来,便见老板娘施施然拿了枝鸢尾来插瓶。上去攀谈,一面欣赏老板娘细细的腰肢,果真如风摆杨柳一般。据说老板娘也是一名奇女子,当年放下工作在这里开了家客栈。低叹,要我抛下工作么?怕是做不到的。竹筠十分喜欢提出的方案被大家一致通过时那种成就感。

    晚上,在酒吧。竹筠看到那个男子,有着和学生时代的林裕祥一样骄傲优雅的笑容。不禁呆住,怔怔的看他与三个已然微醉的女孩子周旋。

    这个晚上,陈清有点郁闷。好容易才有了假,跑来丽江玩。本来好好的心情,在酒吧里遇上这几个女孩子的时候变得无可奈何的郁闷。这几个女孩子大约十八九岁的年纪,当是趁着暑假来玩的。也不知怎的喝多了酒,却围在陈清周围,要跟陈清要电话住址。陈清颇为狼狈的招架她们,感受周围夹着艳羡与嫉妒的注目礼。终于在这些注目礼里发现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神,带点怔忡带点不知所措。陈清不禁抬头,向着那一对美丽眼睛的主人微微苦笑。

    第二天,陈清起来拍朝阳的时候看到走廊上那个女孩子,微微的抬头看远方,眼神有点清冷,不禁愣了。对着那女孩子咔嚓了一张,方上去说“这位小姐,冒昧问一下,您看看这张照片,我方便把它放到我的博客上去吗?”

    照片上的竹筠,浴在阳光里,脸看不大真切,却是整个人都有种疏淡的气质。竹筠低头看照片,仿佛不相信自己有这么美似的。好一会儿,方说,“我倒是不介意给你当模特,但照片放网上我总想起小胖的悲惨结局,要么就是那些所谓某校校花们的照片,被一帮傻小子存在电脑里对着yy,总是,不大好吧?”陈清不禁笑,可不是?自己的作品也有不少人收藏的,不禁讪讪笑了。

    竹筠抬头对着他:“那,不如这样,你也不要把这张照片放上网了。咱们俩搭档,你负责拍照,我负责摆pose,那些大好风光里面一个小小的人的照片,你放网上好了,其他的,等回去发我邮箱里好吗?”

    陈清微笑点头。

    丽江的风是清的,丽江的空气是甜的,丽江的街上都是人们散发着懒洋洋气息的步子。这样的街头,多出来一对男女,很快乐的笑,拍照,一点点都不奇怪。

    奇怪的是,多了个游伴,日子竟过得飞快,转眼十天工夫已然过去,竹筠也该收拾背包回上海了,陈清还要继续玩一周。

    上海的生活,波澜不惊,一切还是老样子。竹筠渐渐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丽江的几天记忆,远的像是上世纪的一个梦。

    一周之后,看着邮箱里躺着的那些照片,竹筠觉得恍如隔世。竹筠总觉得自己胯太小看着腰太粗,九十多斤的竹筠常被人说该减肥了,所以竹筠并不是太喜欢照相。可是看着丽江的自己,镜头下的竹筠仿佛这才被发掘出美来。一转头一蹙眉的神韵,远景里的竹筠竟也看得出一丝寂静的窈窕来。不禁笑,陈清还真是个不错的摄影师呢。将来谁嫁了他有福了。年老时候可供回忆的总是那么多窈窕多姿的照片。

    那天下班,竹筠看到前面那个男人,铅灰西服,揉揉眼,似乎认错人。背影当是陈清的,略有点懒散的脚步,可是换了一身西服的男人总和记忆里那个T恤仔裤的陈清距离有点远。

    这年圣诞却过得格外热闹。董事长的女儿女婿从LA回来探亲,还带着他刚满一岁的小外孙和快上小学的大外孙。于是年终聚会被提前,全公司跟着董事长过了个热热闹闹的圣诞。聚会上,竹筠远远看到林裕祥,发已经有些微秃了,穿着一件略旧的毛衫,胳膊肘有点起毛球了,甚至不比公司里那些衬衫西服的白骨精们更精神。突然,竹筠便轻笑起来,想起刚分手时那些睁眼到三四点才朦胧睡去的夜晚。然而竟已不觉得有什么了。

    忽然肩膀上被轻拍一下,“想什么呢?”转头,竟是许久不见的陈清。神清气爽的笑,一身银灰色西装无比熨帖。两人低低说话,陈清被人拽住了“清儿,我还以为你走了,来,看看我的小外孙,长得多可爱!”原来是董事长,呵,这世界真小,跟着董事长来的还有他一双女儿女婿和一对小天使。

    陈清微笑“廖伯伯,哪能呢。”一面低头逗孩子,一面伸手握住向董事长点头后准备走掉的竹筠。“来,廖伯伯,我跟你介绍,这是我上次跟您说的在丽江认识的那位仙女,方竹筠!先倒不知道她在乐都工作的。竹筠,这是我爸的老战友,真正过命的交情。”

    竹筠微笑点头,寒暄。呵,这世界真小,兜兜转转,还是和乐都扯不清的关系,我大四那年实习也是在乐都呢。

    完

- 作者: 丽珺 2008年09月5日, 星期五 15:29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把这个博开发成图片博客

    这个博客,零零散散,也记录了很多过往。总是,感情最深的一个博了~

    可是,写不出来就是写不出来,一点办法也没有。新相机到手,以后,尽量多发些图片吧~ 也算是,对它最后的惦记……

- 作者: 丽珺 2008年07月8日, 星期二 08:53  回复(4) |  引用(0) 加入博采

被窥视的人生——《楚门的世界》

   看这部片子的时候,心里有巨大的恐慌。
   倘若我们的人生,是被窥视的人生;倘若我们的世界里,有一双无所不在的眼,俯视我们所有一切;倘若我们的一切,都是被设计好的;倘若,有一天我们走到世界尽头,发现那不过是一个人为的屏障……
   所有人都说这是部喜剧,是因为Jim Carrey么?看这部片的时候,一直是感觉悲哀的,无可奈何的悲哀。
   这样的一生,有沮丧,有无奈,也有快乐喜悦,都是真实的感触。出生,年少时溺水身亡的父亲,大学里邂逅的女生,完美的无懈可击的妻子,相伴左右不离不弃的老友,一切,都是这样完整而真实的记录。
   可是与此同时,镜头在无所不在的窥视。Tureman的微笑,喜悦,哀伤。地下室里装满秘密的箱子,拼了又拼的Sylvia的脸,怀念父亲时的一脸忧伤。与此同时,可以清晰看到镜头的追逐。广角镜头,特写。一张张放大了的真实的脸。
   天棚顶上掉下的舞台射灯,街上来来回回绕圈的车和行人,每天打招呼的“In case I don't see you, good afternoon, good evening and goodnight. Hahaha! Yeah!”。他的一脸阳光的笑掩不住内心的恐慌。遥远的斐济,手术台上不会做手术的医生,胁迫妻子开车离开时配合的天衣无缝的塞车,回头时没有一辆车的同一条路,人生像魔术一样神奇。
    不时可以看到观众们一脸关切的脸,洗澡的中年男子,相依相偎的白发老太太,酒吧里紧张的盯着电视屏幕的人们,他们因为Trueman开心而开心,因为Trueman沮丧而揪心。
    还可以看到桃源郡摄影棚里的工作人员们紧张调度,镜头切换,演员变换,有妄图打破游戏规则的演员(Sylvia)被强制带走;还有The Trueman Show的导演和观众的互动,解决人们关于Trueman的种种疑问,应对“设计别人的人生是一场罪”的质疑。
    Trueman妄图逃脱而不得,核泄漏的桃源郡核电站,家里和妻子冲突时不断听到妻子对着空气说话,恰到好处出现的老友。面对Trueman几近崩溃的神经,导演Christof大胆启用影片中早已死去的父亲出场,一直深切怀念的父亲使Trueman的心平静下来,与此同时,全世界的观众们为他们的父子会面感动落泪。
    平静下来的Trueman开始周密部署。与想象中的工作人员的交流,那只奇怪的猫。阳光灿烂的一天,与所有人say hello,伴随始终的《土耳其进行曲》。然后,躲进地下室整理杂物的Trueman在镜头前毫无防备地睡着。
    渐渐觉出不对劲的Christof派演员,show中Trueman的好友去找他。无懈可击的表演,却诧异看到衣柜上的大洞。出动几乎所有人的寻找,一向友善打招呼的大狗一脸凶相,所有人步调一致的寻找,提早出现的日出。
    镜头追踪到海上漂流的Trueman,克服了内心对水的恐惧,Trueman得意地向大众展示逃脱的得意。人造的风暴,闪电。风浪中艰难求生的Trueman,所有工作人员紧张却无能为力的关心,观众们的关心盼望,一边说着“他在众人关注中出生,那么也可以在众人关注中死去”将风浪级数推到最大一边绷着一张脸应对工作人员愤慨的Christof眼中关切的泪花。一切风平浪静后挣扎前行的Trueman,电视机前松了一口气的观众,如释重负的Christof和工作人员们。
    Trueman得意的笑,以为战胜了一切艰难困苦的得意。然后,听到巨大的响声,原来,甚至那海天一色的美丽背景都只是幕,他只是触到了摄影棚的边缘。那一刻,他绝望触摸布景的眼神,他手中终于拼好了的Sylvia的脸,看着这些,只觉得深深惶恐。Trueman,自以为逃出的Trueman,还是逃不过被设计的命运么?
   沿着背景墙走,仿佛在空中行走。一溜台阶上的Exit图标,苍白的蓝色背景下Trueman略带恐慌的脸。打开门,身后是无尽的黑暗。听到空中传来的话声“You can talk to me, I can hear you.”于是,被隐瞒了三十年的Trueman知道了真相:It's a big TV show,you are the star!听到那样的诱惑,“外面的世界和这里一样,充满了虚假和欺骗。但在我给你的世界里,你不用怕。”Trueman最终选择了走出去,走向那美丽背景后黑暗的无知,走向一个他所以为的真实的世界。
   可是我们,又怎么能走得出去?
   正如片中那个巨大的海报“It could happen to you!”

附:The Trueman Show经典台词
楚门:你是谁?
创造者:我是创造者,创造了一个受万众欢迎的电视节目。
楚门:那么,我是谁?
创造者:你就是那个节目的明星。
楚门:什么都是假的?
创造者:你是真的,所以才有那么多人看你。……听我的忠告,外面的世界跟我给你的世界一样的虚假,有一样的谎言,一样的欺诈。但在我的世界你什么也不用怕,我比你更清楚你自己。
楚门:你无法在我的脑子里装摄影机。
…………
创造者:你害怕,所以你不能走,楚门不要紧,我明白。我看了你的一生,你出生时我在看你;你学走路时,我在看你;你入学,我在看你;还有你掉第一颗牙齿那一幕。你不能离开,楚门你属于这里 ,跟我一起吧。……回答我,说句话。……说话!你上了电视,正在向全世界转播。
…………
楚门:假如再也碰不到你……祝你早安、午安、晚安……

TRUMAN
Who are you?

CHRISTOF
I am the creator..of a television show that gives
hope and joy and inspiration to millions.

TRUMAN
And who am I?

CHRISTOF
You're the star.

TRUMAN
Was nothing real?

CHRISTOF
YOU were real. That's what made you so good to watch.
Listen to me, Truman. There's no more truth out there
than there is in the world I created for you. Same lies.
The same deceit. But in my world, you have nothing to
fear. I know you better than you know yourself.

TRUMAN
You never had a camera in my head

CHRISTOF
You're afraid. That's why you can't leave. It's okay,
Truman. I understand. I have been watching you your
whole life. I was watching when you were born. I was
watching when you took your first step. I watched you
on your first day of school. heh heh. The episode
when you lost your first tooth. heh heh heh. You can't
leave, Truman. You belong here...With me. Talk to me.
Say something. 'ell, say something, goddamnit! You're
on television! You're live to the whole world!

TRUMAN
In case I don't see ya', good afternoon, good evening
and goodnight. Hahaha! Yeah!

  

- 作者: 丽珺 2007年07月12日, 星期四 13:02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我们终究渐行渐远……
    我看不懂许暗了:(忽然觉得惶恐。仿佛一直以来珍视抑或忽略的,一直觉得在身边的一些东西,忽然之间就不在了的感觉。
    然后L安慰我,你看不懂不是因为你不够聪明,而是因为你没有环境。
    然而还是难过,终有一天,我们会渐行渐远。我一直知道这一天会来,但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心里对那样的日子,是有点担心的。然而仿佛对衰老的恐惧一样,是最没有来由的事。然而突然之间,这一天就猝不及防地来了,心里会很难过很难过。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然而终究会来。
    一生的相知,是太难的事。然而有过也就够了,不敢奢望更多。
    和许多人有过短暂的懂得,而后又相离,从未觉得有什么,人生就是在这样的聚散里不断前行的。然而内心里,何尝不是有恃无恐的,因为知道有个L,一直在那里。
    可是这一天,忽然发现,原来L,我们也早已渐行渐远了,真真是最没有办法的事:(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12月21日, 星期四 22:56  回复(4) |  引用(1) 加入博采

不一样的萧十一郎(转贴)

《萧十一郎》的文字干净、洗练、无赘余,与相当篇幅的作品相比,既有别于《飞刀,又见飞刀》的寡淡——彼时古龙受伤,无力下笔,只有口授一途;也有别于《碧血洗银枪》的生硬——《碧》虽是后期作品却非常奇怪地具有转型期作品的风格,主观色彩颇浓,说教的成分多了点,故事的编排总显得有几分勉强。而《萧十一郎》是洗净铅华之后的天然成色,古龙完全投入到故事中,少了一贯来枝节横生的抒情议论,既生动又连贯,就象一个骨肉停匀、纤秾合度的美女,美得恰到好处。

古龙曾在《萧十一郎》的前言里说到武侠小说容易犯的四个毛病:废话太多,枝节太多,人物太多,情节也太多,他自己有时也不能避免,而这一次他试图改掉前面的两个毛病显然是成功的,《萧十一郎》的简洁、流畅、连贯、自然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而且最关键的是它并没有因此减少古龙所说的“武侠小说”的趣味。这当然与它成书之前先以剧本的形式出现有关,但它仍然还是一本小说,并没有失去小说用文字表达思想的本质,在这里,古龙更多的是用故事本身进行说理,显得很有节制。

同时,因为剧本突出言语、动作、画面的特质,小说也深受影响。其实古龙本身的文字就特别强调这三方面,他的语言简洁生动,在对话中表现得最明显,动作感之强不在话下,而且在营造场景方面常有浓重的电影蒙太奇效果,运用这样的特色进行剧本创作对他来说是如鱼得水,只是读者在很多小说里都已经司空见惯了,所以在本书中可能感受不是特别深刻。最让我难忘的是在《英雄无泪》当中,萧泪血的几次出场是我读过的最有镜头感的文字,《萧十一郎》在这方面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首先,书中几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很戏剧化。

著名的开篇——风四娘洗澡,先是特写她的脚,然后是她这个人,最后是她的手,还有那些突如其来的偷窥者,营造出来的效果虽然刺激却没有淫邪感,画面感十足。萧十一郎的出场同样精彩,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最后他真正登场时还用了调虎离山之计。武林第一美女沈璧君的出场更是吊足了所有人的胃口,套句路人甲的话——看不到她的人,看看她坐的车子也是好的。连城璧的出场则采用了陪衬法,当他和穿戴极其考究的赵无极同时出现时,他所散发出来的清华之气却把赵无极变成了他的跟班,很显然,连城璧就是那种于千万人之中绝对不会让你错认的人。

曲折的情节一向是古龙的拿手好戏,本书的情节衔接之连贯就象电影里各个镜头之间的切换一样流畅自如,有的地方几乎可以直接用来做拍摄脚本。比如萧十一郎受伤后不得不借助沈璧君的力量联手御敌那一部分,他先是使出声东击西之计骗杀屠啸天,跟着使出苦肉计搏杀海灵子,接下来大摆空城计吓退赵无极,最后让沈璧君使出美人计诱杀厉刚,这一连串的情节一气呵成,紧张刺激,端的是精彩之极。

人物方面以风四娘为例最能感受到本书这种戏剧化的效果,风四娘本身就是个很戏剧化的人物,从她洗澡杀人开始,到扮名妓盗刀,最后从婚礼上逃婚……她在一个又一个戏剧性的场合里熠熠生辉。如果要拍这部电影,这个人物的选择绝对是一大重心。放眼华语影坛,这个角色有两个候选人。一个是张曼玉,一个是莫文蔚。两人都出演过极具江湖意味的女人,而且两人的年纪也比较合适,再加上两人丰富的人生阅历足够演绎一个精彩的风四娘。

先说张曼玉,她在《新龙门客栈》里塑造的金镶玉有点象是风四娘的预演,那股泼辣劲除了张曼玉不作第二人之想,而泼辣之下种种复杂的心态与情怀才是最考验演技的,凭张曼玉的演技必能胜任。相比之下,莫文蔚虽然不象张曼玉一样有一个特别为她度身打造的角色,但我一直觉得莫文蔚独特的气质与风四娘暗合,如果说张曼玉塑造的金镶玉还显得过于喧嚣,过于放荡不羁,那么莫文蔚的表现则令人期待。她爽朗的江湖气质,她的不拘小节,她掩饰失意的笑容都很耐人寻味。唯一的缺陷可能是美貌不够,虽然她有一双非常迷人的修长的腿。

也许正因为这种戏剧化手法使得《萧十一郎》成了一本不一样的武侠,甚至可以说带有几分颠覆意味。古龙一生主张求新求变求突破,他的很多作品或多或少地都在实践这一主张,本书也不例外。

先是大侠和大盗的角色来了个大逆转,正好掉了个个儿。此前,古龙曾先后借《绝代双娇》里的江别鹤,《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赵正义、田七等人刻画出那些所谓“大侠”们的真面目。们满嘴仁义道德衣冠楚楚,实则一肚子坏水都是些衣冠禽兽。在《萧十一郎》里古龙可以说是集大成地对这些大侠们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揭露,从彭鹏飞、柳永南开始到赵无极、厉刚、海灵子、屠啸天、司徒中平……这个名单还可以一直列下去,这些所谓的侠义辈们在对付萧十一郎的时候,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他们中有的人是出于逍遥侯指使,更多的人则是因为萧十一郎洞悉了他们的真面目,为此他们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致他于死地。这其中尤以萧十一郎让沈璧君诈死揭穿所谓“见色不乱真君子”厉刚的真面目最为淋漓尽致。而被他们诬为声名狼藉的“大盗”的萧十一郎反是一个真正的热血男儿,这一切通过沈璧君这个“局外人”的眼睛看来格外具有讽刺意义。

除了大侠和大盗的角色倒置之外,本书其他人物的设定也不同于一般类型化了的武侠小说。萧十一郎且不说,大侠与大盗的角色倒置刚才已提到过。再看沈璧君,她出场时已为人妻,凭着武林第一美女、金针沈家大小姐的身份嫁入无瑕山庄,与其夫连城璧之年少英俊、声名显赫相匹配,真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可是造化弄人,沈璧君却偏偏与萧十一郎发生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历来描写多角恋情的武侠小说虽多,恐怕还没有几个人象古龙这般大胆地搬上台面做主角的,而且还把这个容易为人诟病、引起伦理道德争议的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动人心魄,让读者对局中人充满了同情和感动——这实在是不多见,简直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功效。

看完《萧十一郎》的读者没有几个不对风四娘这个角色留下深刻印象的,除了因为她本身的魅力之外,同样也因为这个角色的设定与一般武侠作品里的女性角色不太一样。纵观武侠小说里的美女们大都不过双十年华,所谓少女情怀总是诗,青春就是吸引人的本钱。而风四娘出场时却已经是个三十三岁的“老女人”了,放在一般武侠小说里这类角色都是些风韵犹存的妖冶少妇,少有招人喜欢的。可在古龙笔下,这个“老女人”却比一干青春美少女更有魅力。他似乎是立意要让风四娘作为沈璧君的参照物出现一样,风四娘的洒脱不羁几乎全站在了具有传统美德的沈璧君的对立面,充满了对比意味。古龙花在沈璧君的笔墨上明显要多于风四娘,实际上本书中风四娘所占的篇幅并不多,她只出现在开头和结尾(小说以风四娘始,也以风四娘终,首尾圆合,照应得异常清楚),更象是作为本书的一条线索存在,仅仅占了全篇大概四分之一的篇幅,但却应了“浓缩就是精华”这种说法,风四娘的每一次出现都那么光彩夺目。在很多读者的心目中,风四娘比沈璧君显得更有魅力,更令人难忘。虽然象沈璧君这样具有传统美德的女子在古龙的书中也是很少见的,他是明显地想浪子回头回归传统的怀抱才少有的塑造了这一角色,结果却还是让风四娘这个“女浪子”占了上风,想来古龙骨子里还是浪子的成分更重些吧。

说到精彩纷呈的人物设定,忍不住要跑跑题,再说说这个“女妖怪”风四娘。毋庸置疑我对这个人物的喜爱。在我看来,风四娘吸引人的地方不仅在于她的大胆泼辣率真洒脱,更不仅止于她对萧十一郎全然信任义无反顾的爱,而是她的矛盾——她是一个非常矛盾的女人。就象飞大夫说的——三十多岁的女人了,竟然还象是个孩子,这么天真却也少见。成熟女人的风情,加上孩子一样率真可爱的个性也是尤物的一种类型。好莱坞影史上最经典的性感女神玛丽莲·梦露就是绝佳的例子。但风四娘并不是中国版的梦露,更不是中国版的麦当娜,她是独一无二,无人可比的。

除了年龄和性格的矛盾外,风四娘的外在表现与内在的情感诉求也是十分典型的矛盾设置。很多例外告诉我们,外表越强悍的女人内心也许越细腻,越玩世不恭的女人也许越在乎世俗的眼光,女人的生活盛产悖论——这话一点也没错。那些外在表现越豪放的女人在表达感情的时候可能越矜持,她们的感情往往可能埋得越深,越不容易说出口。风四娘爱萧十一郎,这种爱是一种同类之爱,她清楚地看到萧十一郎和她有着一样的江湖儿女的本质,或者说浪子的本质,他们如果相爱那可能会是金书里胡一刀夫妇的境界,可惜的是萧十一郎并不爱风四娘,即使他明知道风四娘爱他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套句最俗最真的话,爱情是不能勉强的。风四娘不是赵敏,敏敏可以说——我偏要勉强;风四娘也不是厉胜男,胜男可以说——我自小就不信命运,我想要的东西一定要拿到,我想办的事情一定要办到,即算是命中注定,我也一定要尽力挽回……因为前提不一样,萧十一郎是真的不爱她。即使他可以为她做出和对沈璧君同等的牺牲,但不爱就是不爱,来不得半点虚假。

书中有句话最能揭示萧十一郎对风四娘的心态——他一直很喜欢她,每次和她相处的时候都会觉得很愉快,但和她分手的时候,却并不难受。这究竟是种什么样的感情,他自己也分不清。其实,这只是一种比友情多一点比爱情少一点的感情。风四娘可以让萧十一郎开心,让他笑,而爱情不仅是让人笑,更重要的是它还能让人哭,让人伤心。萧十一郎可以为了风四娘流血却不会为了她流泪。萧十一郎的泪只会为沈璧君而流。还记得萧沈二人在小酒摊上喝酒话别的情形吗?沈璧君走后,萧十一郎从掌柜的手里夺过沈璧君留下来付酒账的金钗哭得象个孩子,此情此景看得人心酸无比。但对风四娘他绝不会如此。反倒是在续集中萧十一郎为风四娘交出了辛苦得来的刈鹿刀之后,四娘流下了眼泪,她以为她终于知道她在他心中的分量,虽然无法与他刻骨铭心的爱情相比但也足以把她感动。

一直以来,风四娘对萧十一郎的爱都坚定不移,有着默默付出不计回报的古典情怀,与她素来行事时豪放不羁的作风相映成趣。那说不出口的爱也许是出于自卑,她的年纪比萧十一郎不止大了一点点,萧十一郎也曾说过——就算要成亲,我也得找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像你这种老太婆呀……别小看这一句玩笑话,任何豪爽的女人在对待感情问题上都是小心眼的。以风四娘爽朗的心性而言这也许还不算是最大的障碍,我想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她看到了萧十一郎和她之间的不可能。萧十一郎不爱她,仅是把她作为一个好朋友,甚至是好兄弟。很多时候我想风四娘和萧十一郎在一起是没有性别之分的,就象是两个同性的好友,在萧十一郎的眼里,也许风四娘给他的感觉并不是一个女人——至少不是一个会令他心动的女人。并不是说风四娘没有女性的魅力,且看她为了从“独臂鹰王”司空曙一行手中夺取“刈鹿刀”乔装打扮成名妓思娘戏弄众人一节便可知风四娘是个多么有魅力的女人,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并不是不了解男人追求女人的心理。可是聪明如她却为什么还是得不到萧十一郎的爱呢?每每看到风四娘为情所伤读者都不禁为之黯然,这才是真正的当局者迷啊。

风四娘追求的是同类之爱,萧十一郎追求的却是异类之爱。萧十一郎对沈璧君的感情或许有强盗对淑女的复杂心态,或许有浪子回归传统的意味,但看完整个故事你不得不承认他们是相爱的,他们的感情同样是那么美丽动人,而在这种美丽动人的背后,风四娘对萧十一郎的爱显得那么无望。有时候,感情便是如此微妙,明明堪称绝配的两个人之间偏偏少了点我们称之为缘分的东西就是成不了眷属。风四娘何其幸运爱上萧十一郎这样一个热血男儿,又何其不幸无法得到同样的爱作为回报。最让人感动的莫过于她的无怨无悔和她的洒脱,明知爱不可为的放手和坚持爱己所爱的执著如此矛盾有如此完美地结合在她身上,教我如何不爱她?也许正因为如此,古龙也不忍心最后让这个奇女子形单影只,还是安排了一个忠心耿耿的杨开泰守侯着她,只是那幸福背后的眼泪未免太让人伤感了。

说完风四娘,也顺带提一下沈璧君和杨开泰吧。

解读沈璧君的词有三个:控制(或者称之为约束),等待和忍耐。这是和她的淑女身份相称的,其中“等待”一词在沈璧君的生命中占了非常重要的位置。沈璧君这一生,几乎有大半时间都是在等待中度过的。用她的话来说,小时候等待的是终年游侠在外的父母;长大之后等待和她祖母一起度过晚饭时那段短暂的快乐时光,等待她心目中的如意郎君骑着白马来接她上花轿;出嫁之后等待她那位温柔多情、名满天下的丈夫回来……对于“等”的滋味,世上只怕很少有人能比她懂得更多,了解得更深。而她了解得越深,就越怕等。怎奈她这一生中却偏偏总是在等别人,从来也没有人等她……

从沈璧君的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到了一个淑女的养成史,也许一开始的沈璧君并不象她所表现的那么淡漠,她也曾有过如火般炽热的感情。可是在漫长的等待中她的人包括她的感情都被慢慢地禁锢起来,就象童话故事里被诅咒的公主。直到有一天她遇见了萧十一郎,魔咒被她爱的人同时也是爱她的人解除了。当萧十一郎对她说“我就在屋子里等你” 时,她才惊觉自己一直以来对幸福的渴望,对真实生命的渴望。于是她渐渐地挣脱了从前那个令人窒息的空壳,呈现出自己真正的个性和情感。就象是一直运行在地下的地火,一旦喷发出来她的能量是惊人,正因为她受到的压抑和束缚特别严重她的反抗才如此动人心魄。在感情的表达上她可能会因为受制于身份而不敢轻易吐露心声,可是一旦有机会她的勇敢比起风四娘有过之而无不及。萧十一郎何其幸运被沈璧君和风四娘这样出色的两个女人所爱,但他又何其不幸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来爱,最可悲的是,对于他爱的女人,事实上他并没有拥有她的权利。

尽管沈璧君最后仍不能冲破伦理道德的束缚爱己所爱(这一点虽然为很多读者不满,但如果能设身处地替沈璧君想一想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她已开始成长,开始学着把握自己的命运,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为此,不管我多么喜爱风四娘我也不会看轻沈璧君,因为她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懦弱的女子,她就象萧十一郎梦想中的女人:虽美丽,却不骄傲;虽聪明,却不狡黠;虽温柔,却又很坚强。无论受了多么大的委屈,也绝不肯向人诉苦——她也是一个值得人去爱的女人。

沈璧君在等待中成长,杨开泰却在等待中学会了宽容。从外表来看,杨开泰和风四娘似乎是最不搭界的两个人。可是爱情就是这么奇妙,它让最不可能变成最可能。世间事大抵如此,巧妻常伴拙夫眠,忠厚老实的男人平时虽然不被人们看好,却经常能扮猪吃老虎成为情场上的大赢家,最后抱得美人归。

从风四娘对待杨开泰的态度上我们看到,女人对自己爱的人和不爱的人那真是天差地别,她对自己爱的人有多痴心就会对不爱的人有多无情即使再喜欢风四娘,看到她那般对杨开泰也不免为他叫屈。逃婚那一段是一个大特写,即使是泥人也有三分性子,杨开泰终于离风四娘而去。风四娘不是没有不安的,可是事已至此,照她的个性是再也不会回头了。如果结尾处没有杨开泰的等待,四娘怕是要孤单一辈子了吧?四娘那臭脾气与胡铁花仿佛,喜欢自己的人他们不喜欢,真正喜欢的人又得不到。他们总是揣着那颗不安分的心惴惴不安地走在路上,不肯轻易交付别人,不肯安下心来踏踏实实过日子。也许因为他们都有着浪子的习性吧,也许他们都太喜欢自由,也许他们都太害怕受伤了吧……

夕阳下,杨开泰的等待是守侯也是宽容,他深深地爱着这个风一般的女子,愿意包容她的一切,他怎么会不明白在她热情爽朗的外表下有着一颗害怕孤独寂寞的心呢?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爱是有恩慈,爱是永不止息。风四娘的泪流下来的时候,终于有一个人可以让她依靠让她停下流浪的脚步,这一点对于喜欢她的读者来说比什么都重要。人生不如意十属八九,四娘啊四娘,就让前尘往事都随风而去吧。

《萧十一郎》中的几段感情戏如此出色,虽然不是言情小说却胜似言情小说。不得不承认,古龙实在是写情的高手,他不仅了解女人心,更了解男女之间那种极其微妙复杂的心态。在酷烈的江湖厮杀中不经意地营造出凄美浪漫的感情氛围,这种书写方式如同一贯狂野不羁的金属乐队唱起了温柔如水的情歌,个中滋味可以借用一首英文老歌的歌名来概括——Killing me softly with his story。

除人物设定外,本书的情节设定也很不一般。最让人赞叹的是玩偶山庄的出现,足见古龙的想象力。《萧十一郎》本身已经是一出精彩的好戏,萧沈二人在玩偶山庄里的遭遇,更是戏中戏。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简单点说,人就是老天的玩具。逍遥侯的玩偶山庄为天下人而设,萧沈二人就是核心——英雄美人是千古不变的话题。围绕着他们两人,其他人的命运也因此改变。全书的情节概括起来很简单,不外乎逍遥侯想得到沈璧君这一武林第一美女和刈鹿刀这一天下名刀,让小公子掳走沈璧君顺带陷害萧十一郎,萧十一郎不甘屈服,沈璧君却屡屡在逍遥侯的手心中挣扎,她的遭遇又牵动了萧十一郎和连城璧,连带着也影响了相关人等的命运。在这本书里,命运就象一个连环套,谁也逃不了。难道这就是所谓上天的安排?借用古龙《英雄无泪》里的话来说——不,这不是命运,也不是巧合,绝对不是。只不过是一个人到达了某种地步,有了某种权力后,就制造出一些事情来削弱对手的力量,使自己获胜。说白了,这是个疯子的游戏。西谚说得好,上帝让谁灭亡总是先让他疯狂。当逍遥侯说出“我不是人,是神”的时候,我们就可以预知他的结局了,萧沈二人走出玩偶山庄实际上就是对所谓命运的一次绝地反击,只是故事还远远没有结束罢了……

记得《决战前后》的结局是皇帝答应了陆小凤一件事,随便陆小凤要求什么。当时在场的每个人诸如司空摘星、老实和尚、木道人等都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了猜测,答案不外乎名、利、女人、权势这几种。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人生在世追求的也不过就这几样东西。为了这些身外之物巧取豪夺,弱肉强食——这就是江湖,这就是人的世界。

而萧十一郎属于北方的狼族,时常在人群中听到旷野的呼唤。他的热血,他的苍凉,他的寂寞,他的爱如此鲜明锐利,令他在虚伪混沌的人群中无所适从,所以他宁可与狼为伍。看到他总会让人想到另一个狼族少年——阿飞。相形之下,阿飞更象是未成年的幼狼,还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萧十一郎则是成年的狼族,性格健全,目标明确。他们两个都有着狼一样灵敏的直觉,他们都有着最纯粹的一腔热血,他们都有着最纯洁的爱,只可惜他们都所爱非人。

想当年杰克·伦敦不仅在《野性的呼唤》里写到一只已经被驯化了的狗怎样回归野性成了荒原里的一只狼,也在《白牙》里写到一只充满野性的狼如何克服天性成了一只对主人忠心的驯服的狗,古龙则在《萧十一郎》给我们描绘了一匹孤独的狼在人类世界里种种遭遇,它不为人类所接受,也无法适应人类世界的束缚,它的出路又在哪里呢?

第一次读完《萧十一郎》的时候我只觉得胸中的一腔热血激荡,恨不能仰天长啸,对月长嗥。除了是为这个故事本身激动之外,还因为急着想知道故事的结局,但在看完了《火拼萧十一郎》之后我却失望了。还是喜欢《萧十一郎》的结局,虽然《火拼》也学着它的样,可是终究因为过于拖沓过于煽情而缺少了原书那股凝重的力量。唯一让我觉得有点新意的地方就是古龙终于让风四娘和萧十一郎之间有了进一步的突破,处理得最好的就是风四娘在这之后的表现,其他的情节还真是不折不扣的狗尾续貂,不看也罢。想想影史里精彩的影片历来就少有出色的续集,这一规律在文学作品里也同样适用就无话可说了。

自 旧雨楼清风阁,by屠青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8月7日, 星期一 11:43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寓言
  1、陈阿土是台湾农民,从没出过远门。终于,他得到一次参加旅游团出国旅游的机会。国外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非常新鲜的,尤其是他参加是一个豪华团,一人住一个标准间,这更令他感到新奇不已。这天早晨,服务生敲门送早餐时对他大声说道:“GOOD MORNING ,SIR!”陈阿土愣住了:这是什么意思?在自己的家乡,一般陌生的人见面都会问:“您贵姓?”想到这儿,陈阿土大声喊道:“我叫陈阿土!”如是这般,连着三天,都是那个服务生来敲门,每天都大声说:“GOOD MORNING,SIR!”。而陈阿土亦大声回道:“我叫陈阿土!”几天下来,他非常生气:这个服务生也太笨了,天天问自己叫什么,告诉他吧他记不住,真烦!终于,他忍不住了,跑去问导游“GOOD MORNING,SIR!”是什么意思,导游告诉他答案,“天啊!真是丢死脸了!”回到房间后,陈阿土反复练习“GOOD MORNING,SIR!”这句话,以便能体面地应对服务生。第二天早晨,服务生照常来敲门,门一开,陈阿土就大声叫道:“GOOD MORNING,SIR!”与此同时,服务生叫的是:“我是陈阿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与人的交往,常常是意志力与意志力的较量,不是你影响他,就是他影响你。而我们要想成功,就一定要培养自己的影响力;只有影响力大的人,才可以成为生活的最强者!!!
  
    
  
  2、五岁的汉克和爸爸、妈妈、哥哥一起到森林里干活。突然间,下起大雨来,可他们只带了一块雨披。爸爸将雨披给了妈妈,妈妈又给了哥哥,哥哥又给了汉克。汉克问道:“为什么爸爸把雨披给了妈妈,妈妈给了哥哥,哥哥又给了我呢?”爸爸回答道:“因为爸爸比妈妈强大,妈妈比哥哥强大,哥哥又比你强大呀,我们都会保护比较弱小的人。”汉克左右看了看,跑到一边将雨披撑开,挡在了风雨中飘摇的一朵娇弱的小花上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强者不一定多么有力,或者多么有钱,最重要的在于他对别人多有帮助!责任可以让我们将事情做完整,爱可以让我们把事情做得更好!!
  
  
  3、一人去买鹦鹉,看到一只鹦鹉前标牌上写着:此鹦鹉会两门语言,售价二百元。另一只鹦鹉前标牌则标道:此鹦鹉会四门语言,售价四百元。两只都毛色光鲜,非常可爱,到底该买哪只呢?这人转啊转,拿不定主意。这时,他突然发现一旁还有一只老掉了牙的鹦鹉,毛色暗淡散乱,标价八百元!这人赶紧将老板叫来:“这只鹦鹉是不是会说八门语言呢?”店主说:“不。”这人就觉得奇怪了:“那为什么这只鹦鹉又老又丑,又没有能力,会值这个数呢?”店主回答:“因为另外两只鹦鹉都叫这只鹦鹉老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领导人,自己能力不一定有多强,只要懂信任、懂放权、懂珍惜,就能团结比自己更强大的力量,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价。相反,许多能力非常强的人却因过于追求完美,事必躬亲,觉得什么人都不如自己的,最后只能做最好的公关人员、销售代表,却成不了优秀的领导人。
  
    
  
  4、有个小国的人到中国来,进贡了三个一模一样的金人,金光闪闪的,把皇帝高兴坏了。可这小国的人不厚道,给中国皇帝出了一道难题,问这三个金人哪个最有价值?皇帝想了许多办法,请珠宝匠来检查,称重量,看做工……结果都是一模一样的。怎么办,使者还等着回去向他的国王汇报呢,泱泱大国,不会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吧?最后,一位老臣说他有办法,只见他有成足地拿着三根稻草,抽出其中的一根,插入第一个金人的耳朵里,稻草从金人的另一只耳朵出来;插入第二个金人的稻草则从它嘴巴直接掉了出来;而第三个金人,稻草进去后则掉进了金人的肚子里。老臣说:“第三个金人最有价值!”使者默默无语,答案正确……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最有价值的人,不一定是最能说的人。老天给我们两只耳朵一张嘴巴,本来就是让我们多听少说的。善于倾听,才是成熟的人最基本的素质。
  
  
  5、A对B说:“我要离开这个公司,因为我恨这个公司!”B建议道:“我举双手赞成!你一定要给公司点颜色看看!不过,你现在离开还不是最好的时机。”A问为什么,B说:“如果你现在走了,公司的损失并不大,你应该趁着现在还在公司这个机会,拼命地去为自己拉些客户,成为公司独挡一面的人物,然后再带着这些客户突然离开公司,公司才会受到重大损失,非常被动,然后你……”A觉得B说的非常在理,于是努力工作。事遂所愿,半年多的努力工作后,A有了许多忠实的客户。再见面时,B问A:“现在是时候了,要赶快‘行动’喔!”A淡然笑道:“老总已经跟我长谈过,准备升我为总经理助理,现在我暂时没有离开的打算了……”
  
    其实,这也正是B的初衷。一个人工作,永远都只是为他自己书写人生简历。只有付出大于得到,让老板真正看到你的能力大于位置,才会给你更多的机会替他创造更多利润。
  
    
  
  6、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给他们三个一人一个可以实现的要求。美国人爱抽雪茄,要了三箱雪茄进了监狱;法国人浪漫,要了一个美丽的女子相伴;而犹太人说,他要一部与外界沟通的电话。三年过后,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只见他嘴里鼻孔里塞满了雪茄,他大喊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接着出来的是法国人,只见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那个美丽女子手里也牵着一个孩子,肚子里还怀着第三个。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紧紧握住监狱长的手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我的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200%,为了表示感谢,我送你一辆劳施莱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样的选择决定什么样的生活。今天的生活是由三年前我们的选择决定的,而今天我们的抉择将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我们要选择接触最新的信息,了解最新的趋势,从而创造自己更美好的将来。
  
  
    7、有两个人在森林里散步,突然遇到了一只大老虎。A赶紧从背后取下一双更轻便的运动鞋换上,B急了,大骂道:“干嘛呢,你再换鞋也跑不过老虎啊!!!”A说:“只要我跑得比你快就行了……”
  
    二十一世纪,没有危机感是最大的危机。特别是在中国入关后,电信、银行、保险,甚至是公务员,这些我们一直认为非常稳定和有保障的行业会面临许多变数。当更多的老虎来临时,我们有没有准备好自己的跑鞋?
  
  
    8、有位秀才第三次进京赶考,住在一家经常住的店里。考试前两天他做了三个梦:第一个梦是梦到自己在墙上种白菜;第二个梦是下雨天,他戴了斗笠还打伞;第三个梦是梦到自己跟心爱的表妹脱光了衣服躺在一起,但背靠着背。这三个梦似乎有些深意,于是,秀才第二天赶紧找了个算命的解梦。算命的一听,连拍大腿叹气道:“你还是回家吧!你想想,高墙上种菜不是白费劲吗?!戴斗笠打雨伞不是多此一举吗?!跟表妹脱光都躺在一张床上了却背靠着背,这不是没戏吗?!!!”秀才一听,心灰意冷,回店收拾包袱准备回家。店老板看见了感到非常奇怪,就问他:“不是明天才考试吗,怎么今天你就要回乡了?”秀才如此这般说了一番,店老板乐了:“哟,我也会解梦,我倒觉得,这次你一定要留下来。你想想,墙上种菜不是高种吗?戴斗笠打伞不是说明这次你有备无患吗?跟你表妹脱光了背靠靠躺在床上,不是说明你翻身的时候就要到了吗?”秀才一听,觉得店老板说的更有道理,于是精神振奋去参加考试,居然中了个探花。
  
    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想法决定我们的生活,有什么样的想法,就有什么样的未来。
  
   
  
  9、动物园里的小骆驼问妈妈:“妈妈妈妈,为什么我们的睫毛那么长?”骆驼妈妈:“当风沙来的时候,长长的睫毛可以让我们在沙暴中看得到方向。”小骆驼又问:“妈妈妈妈,为什么我们的背那么驼,简直丑死了!”骆驼妈妈:“这个叫驼峰,它可以帮我们储存大量的水和养分,能让我们在沙漠里耐受十几天的无水无食条件。”小骆驼又问:“妈妈妈妈,为什么我们的脚掌那么厚?”骆驼妈妈:“那可以让我们重重的身子不至于陷在软软的沙子里,这样便于我们长途跋涉啊!”小骆驼高兴坏了:“哇,原来我们这么有用啊!可是妈妈,为什么现在我们还在动物园里,而不去沙漠远足呢?”
  
    天生我才必有用,可惜现在没人用。一个好的心态+一本成功的教材+一个无限的舞台=成功。每人的潜能都是无限的,关键是要找到一个能充分发挥自己潜能的舞台。
  
    
  
  10、有七个人住在一起,他们每天都要分一大桶粥。要命的是———粥每天都是不够的。一开始,他们抓阄决定谁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于是乎,每周下来,他们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天。后来,他们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腐败,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他,贿赂他,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障气。再后来,大家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但他们常常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最后,有个人出个主意: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它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个人都尽量将粥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最后,大家快快乐乐,和和气气,日子越过越好。
  
    同样是七个人,不同的分配制度就产生了不同的风气。所以,一个单位如果有不好的工作习气,一定是机制的问题,一定是没有完全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严格的奖勤罚懒。如何制订这样一个制度,是每个领导者值得深思和需要考虑的问题……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7月31日, 星期一 10:35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你的一篇文字,只是无措
还没标题------------一千零一夜的东西

     写在开篇前曾经爱过,爱,在过去,如果,那算是爱的话。
   世事无常,所求难得,难得也要得,于是想到文字,文字是个好东西,在纸做的,文字堆砌的世界探询,体味,较之于现实,容易许多…
   嗯,权作是醒时生涯之所缺,得梦完补吧。
   也许,也许这是饮鸩止渴,且饮从。
   1不眠的夜
   “有些人爱到忘了形,结果落的一败涂地。有些人永远在憧憬,却只差一步距离。问世间什么最美丽,爱情绝对是个奇迹…”
   声传于小楼,小楼有灯,夜深而独明。
   我坐在电脑前,静静的坐在电脑前,只是静静的坐在那。
   MP3的音乐从音响内缓缓泄出,在小室盘旋,一首接着一首,欢快的,忧伤的,与我无关。
   窗外有月,又是残月,岌岌可危的挂在无雨有风的夜色中。
   夜色是忧郁的,一如我心。/font>
   随手点击着常去的网站,没有意图,只是习惯。
   看了看在线朋友的名字,没有联系,只是习惯。
   一天,两天,第三天,天天如此。我怎么了?
   2不眠的人
   尝试着放下,放下原来不容易。
   往昔种种一一在思绪里,脑海中呈现,转瞬化作碎片,遁入心灵的一隅,无法寻觅…
   有人说这是一种痛,心痛。
   我不知道,就算是心痛吧,莫名的心痛。
   可是这心痛来的令人无力抵御。
   人生多年,未有的事。
   “…不问该不该,都怪我没能耐,转身走开。难道牺牲才精彩,伤透才实在,要为你留下眼泪来才证明是爱。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还要怎样的表白,才不算…”音乐添了愁绪,随音乐流走的是时间。
   夜深,残月犹在,多了几枚星星,闪烁着好奇的眼神。
   再深的夜也有不眠的人,触及了心灵的一隅,彻夜难眠。
   抬头,看看窗外。
   无雨,有风,天渐寒,倍感家的温暖,想-她已在好梦中了。
   想来是我前身烧的香不够,敲碎的木鱼不够多… 唉- 只有这样了,今夜不眠。
   3矛盾的事
   看过一些情,经历过一些事,自以为已红尘有悟,不再沉迷,笑,笑他人痴狂。
   事到临头,我心原来也脆弱如暮夏之柳,根本经不得秋的忧愁。
   此时,此刻,我该如何?
   想到看过两则小寓言故事。
   一则:把跳蚤放在广口有盖的瓶里,经过无数次的碰壁,跳蚤设定了自己可以跳到的位置,拿去瓶的盖,昔日的跳蚤也不会跳出来,它不敢,所以不能了。
   嗯“有些人永远在憧憬,却只差一步距离。”也许人生要学会坚持的不是?
   另一则:某男历经千般难,万般苦,终于感动了她。感动之余的她说:只要,只要你在我门口每天早晚出现,一百天后,我就给你一个爱我的机会。那人做了,一天,两天,三四天,经历了风,经历了雨,也直面过烈阳…九十九天,当一百天到来,她却没见到他。月余,她再次见到了他,独自一人的他,问:只差一天,你为什么不来?他笑,说:对你,我付出了百分之九十九,还有一份,那是留给自己的。留下的一份是什么?不得而知。
   嗯,“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想”善待自己,不可则止,也许人生要学会放弃的不是?
   学会坚持?还是选择放弃?
   有时坚持只是无谓的可笑,有时放弃却是再次的叹息。
   谁知道此时,此刻我该何去何从?
   佛讲舍得,舍得付出是精进,舍得放下是般若。
   也许,也许选择坚持和选择放弃都是对的,谁知道。
   4缘起缘灭
   忘却的也许只是记忆的更深了。
   还记得,清楚的记得那一次的缘聚。
   在茶楼与你初见,似曾相识,感觉那般的熟悉。
   是前身相识?抑或是今生梦中曾有过的企盼?
   我笑,笑着理解了什么叫“甘隶眼前伺眼波”。
   茫茫人海,岁月的轮回中你我相识,我很庆幸!
   是的,我很庆幸,虽然初次这样说有些唐突,看着你的身影消失于眼帘,我还是发了这条短讯给你。
   而后才拨通朋友的手机说:“好,我很满意,我会很认真的,你听一下对方的意见!”
   ……
   “你笑我笨,我承认,对爱我没天分…”窗外有风来袭,叶,婆娑中坠地。
   花开不易偏谢早,又是茶楼,初见的地点。
   “我,我-”她选择着委婉的言辞。
   “有什么,说,不必注重措辞的”我知道是什么答案,措辞对我没有意义。
   “我们还是,还是作……”
   我没有去听理由,注定了结局,分手的理由已不在重要。
   我所作的就是努力将笑容还挂在嘴角,竭力把坐姿摆放的自然,一如往常。
   “我尊重你的选择”我涩声道出,那般的吃力。
   “小姐!这里,把茶续一下!嗯,喝完这杯,我们再走!”我一反往日的侃侃,沉声说道。
   茶在手,热,却抵不住掌心的寒。
   “你又不是李白,不用说诗的对白,不用苦心的安排,浪漫的交代…”
   送她回家,也许是最后一次,也许。
   回去的路上,我把车停在沿海公路,发信息给她-
   22:45 可惜了,感情终究是两个人的事,得与不得不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所能够的只有认真的经营我的那份付出……
   22:49 啊神,我现在真的没心思在这上面,工作也很不顺心,你知道吗?我很脆弱很想稳定下来,只有靠自己,对不起,以后还会和我联系吗?
   22:52 花开不易谢时早,上天的安排,无奈的宿命,我退而求其次。当我学会了放下,我会打开朋友的联系簿,拨个电话,出现在你面前,作朋友!
   23:10 早些睡吧,嗯,对彼此作个祝福,祝福你,也祝福自己…
   我没有再说什么,很奇怪的感觉换作以往,此刻,我一定转身不作流连了,所要做的就是告诉身边的朋友,我和她走不下去了,算了!
   这次有些不同,很奇怪!
   也许,也许和她的美貌有关也不一定的。
   痴痴看海潮的涨落,仿如情感的聚散,瞬息间的涨落,带走的却是那么的多…
   分手第二天,我打信息给她,说还要见一面,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完!
   我去,去时带的是她喜喝的茶,这是我曾经答应的,不过是要和我共饮的,没有机会了。
   茶,给她,我未多语,作了一声道别就走了!
   一个人,开着车,在冷清的马路,路灯迷离而闪烁。
   腰间的振动将我唤醒,打开短讯:
   20:15 你还这么关心我,我很庆幸!想,不一定那天我会被你打动的,后悔的…
   我利索的立刻回复:
   20:17 也许作朋友只是套话,但我真的希望朋友中有你一位,为了庆祝我又多了一位朋友,我请你吃饭。
   我也不曾想到我会这么说,正如我不曾想到女人和我说分手,我居然不是到此为止,还会继续去付出,也许这次我陷的深些吧。
   拿着手机,等。
   天上的月还是残的,发着惨淡的光。
   女人心海底针,都说女人的心象天边的云。
   这话,此刻,我最希望是真的。
   …………
   一个月后,我发了一个短讯给她,而后,而后,我没有删去她的手机号,留着,作个纪念吧。
   “关于你我的文章我可以写了,自己给文字一个句号,虽然不很圆满却也可以作为结局的,多保重了,我说过的话依旧有效,不作重复了”
   我总不能一个人来舞属于两人的整个情感吧?得,给自己一个机会,三天,如果她没和我联系,我送去我已定下的一款巧克力,而后?回到认识她之前…:(
   5画蛇添足
   落笔千言无非情字,徒添纷扰。
   这本是篇没有结局的文字,没有的,我写不下去的。
   谁说哀大莫过于心死?有时,哀大莫过于心不死的。
   我给了文字一个结局,勉强的句号,不是很圆,有点象逗号。
   月何时圆?
   不是时候!
   我可以给文字一个结局,那自己呢?我无法给自己一个答案…
   累,搁笔,放下。
   望月,看月圆何时
 
 
我的回复:
本来 只是想找朋友的一篇文字
结果 却又情不自禁打开
关于你的一切 总是格外关注些了
不知是喜是悲

你的生命里有那么多过往,过去就是过去了
在一起的时候那么多甜言蜜语
可当一切结束
怕也只是一段记忆
甚至有点模糊

有些人爱到忘了形,结果落的一败涂地。有些人永远在憧憬,却只差一步距离。
曾经,我是永远憧憬的那一个
直到遇见你
于是深陷,于是爱到忘了形

你那样的忙碌
忘了来路忘了归途
在那样生存的挣扎里
说再多也便是枉然

但,仍想告诉你
这一段的困顿,让我陪你走过
我不在身边
请你一定,一定照顾好自己
你有能力的
相信自己可以做好那一切,不管多复杂

我一直坚信,我家宝宝是最棒的!!!
不管怎样,都一定记得
身后有我,爱你,支持你,不离不弃!
也许人生,有太多无奈
但我们至少可以选择 不放弃!!!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6月20日, 星期二 20:53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寂寞——给一千零一夜
    深深的,只有这个词,是入了骨髓的无奈吧。
    也许忘了太久,都记不起那些故事了。偶然的看到一篇文,写武松的寂寞。大抵如此吧,凡聪明敏慧的人,少有不寂寞的。常因着寂寞,我们有了更多故事。
    我一向是不能免俗的寂寞的孩子。然而即使寂寞,也仍然乖乖巧巧做着我的好孩子,把自己的事情打理得顺顺利利的,不要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然而唯独,抛不开骨子里这深深寂寞的毒。爱上你,是一种幸福。甚至那种甜蜜,知道自己爱的人也爱我那种幸福,常让我忘记了我曾是多么寂寞。
    然而不是,寂寞,仍旧是寂寞,它只是暂时的藏起来了。甚至在那样深切爱着的,它也并未完全的离我而去。
    因为寂寞,我长成了一个party animal,固然有着极好的人缘,固然繁花着锦地一群人玩着闹着仿佛这样就可以留住青春的脚步这样就可以永远快乐下去。然而所有的筵席,终究要散的,从无例外。固然我们仍会遇见新的人接触新的事,进行下一轮的筵席,聚聚合合。然而终究,还是要散……
    你常说要陪我,然而却总是食言。我知道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我的错。只是我们的时间,出了错。你的工作,一向是越来越忙越来越忙。这忙碌,也是有好处的吧。可以让你忘了那些深入骨髓的,寂寞!
    这寂寞,不是身边有没有人陪的寂寞。这寂寞,是亘古的悲凉。是在众人中微笑着,然而心里却寂寞得要命。
    你的文字里,常有那样的深入骨髓的无奈、寂寞、颓唐。生活的糜烂,种种想要改变而又不能改变的,这一切,不是不知道。心里是有着美好盼望的,是向往着那些纯真的那些如花笑颜的。然而又如何,在那样的环境里,怎么走,怎么疯,怎么闹,也驱不散心底浓浓淡淡的寂寞。
    我是如此敏感的孩子,会对寂寞有如此深切的感触。所以喜欢红楼,所以喜欢古龙。红楼里那种对美好易逝人生无常的感悟,古龙所有文字里深深浅浅的寂寞。
    看到你的文字的时候,就知道你是个寂寞的人。为着怕这寂寞,做出种种玩世不恭样。参与各种各样的聚会,把什么事情都搞得热热闹闹的。然而依旧,是那深入骨髓的寂寞。即使是再多人的聚会再热闹的场景,也驱散不了的。
    也许两个同样寂寞的人,相互陪伴。会好过一些。我们是如此相似的人,这样的对自由的迷恋这样的对人生无常的无奈这样的深入骨髓的寂寞。所以才会,对你,有一如既往的疼惜。然而又能如何呢?我们依旧只是,自以为优秀也许真的优秀的两个人,深深的掩不住的寂寞。当然也是有不同的,我是这样宁缺勿滥的性格,再寂寞,也不肯随便的找个人来应付。而你,则宁愿用种种短短长长的感情来掩饰寂寞。可是那些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是否有一点真心交付的感情游戏,又真的能驱散几许寂寞呢?
    当然文字也只是我们人生观念的一种体现罢了,未必就真的是我们全部的人生。譬如我们总是各自在自己的生活里热闹着甜美着,然而未必真的就如表面看来那般热闹。我们看别人的生活,哪个不是歌舞升平,然而内里的衰落残败,也只有自己知道的吧。
    那些浓情热烈的想念,已然说到倦。然而多少真心,也未必敢说。这样的深浓的寂寞,你是必定会心疼的吧。然亦无计可施,我们只是在各自的生活里,做到各自精彩罢了。这里,你是鲜少来看的,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索性便把自己心中所想,一股脑儿写了出来,也好。
    从来都是倔强着表示着自己的自信,想我这么好的娃娃,你怎么舍得不爱我。然而心底,也不是不担心的。我们常有种种遗憾,并不因为我们没有真心爱或是在意,只是我们不够倔强不够努力。唯一对你说过一次担心,是同你说“其实总会怕你有一天被寂寞诱惑。”你说“不是诱惑,是刺激。”是的你一向都比我用词更为准确,就是这样吧。
    即使有一天,真的分开了,就算后悔,以你那样的骄傲,也不肯回过头去看的吧。我们都是这么骄傲的人,然而依旧,要为了这漫长的相思,支付许多无奈眼泪。
    做对做错,谁又能真的分得清呢?也只是寂寞而已。
    幸亏,和你在一起,爱上你,并不为了逃避寂寞。这样的一份爱,才值得如此珍惜的吧。
   
——最近出去玩得多了些,内疚的不行。呵呵。生活固然可以很精彩的,然而依旧免不了心底那一抹深深的,寂寞。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5月22日, 星期一 14:37  回复(4) |  引用(1) 加入博采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
   偶然看到一篇关于周璇的报道里,那是1949年。周璇话里抛出两句俗语,“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没的心折。
   少时读神雕,印象最深的就是杨过常念的那句“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没来由觉得难过,然亦无可奈何。甚至有时候说得极端些,整本神雕,也就说明了这一句话而已。杨过的断臂,小龙女的失身,十六年的相思,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尚有程英陆无双的一腔情意,公孙绿萼一片真情无语东流甚至搭上性命,小郭襄懵懂的感情托付,如此种种,读来令人心酸,亦无可奈何。甚至李莫愁的因爱生恨要向全天下报复,裘千尺公孙止夫妇的充满畸形与欲望掠夺的“爱”,陈墨说,金庸这本书,就是一本写情的书,深以为然。然而问世间情为何物,又岂是区区几十万字说得清楚?不过也只是由情生发的一段故事罢了。
   不如意事常八九,这一句,常觉得太对了。有什么人,真能做到事事如意呢?其实也不过是让我们的欲望比能力小上那么一点点,这样比较容易快乐。人生太多无可奈何的事了。太多事,我们不能掌控。譬如,我和1001,何尝不想在一起;譬如,1001何尝不想在我身边疼我爱我;譬如,我们何尝不想多些联系多些电话短信的安慰,可是可是,这个世界,充满无奈。如他所言,克服困难或是慢慢习惯。呵呵,就是如此的吧,在人生的种种无奈里,我们仍要前行。然而终有可以欣赏的人和事,可以珍惜的美好和幸福,这不也是生命美好之所在么?享受那些美好,尽量不为那些无奈难过:)
   可与人言无二三,这一句,实在是。。。。是的我们感触太多了,可是谁又没有这样那样的事呢。能够与人说得着共鸣抑或帮助的,毕竟只是少数,大部分,还需要我们切切实实去做。自己事自己毕,不要指望任何人会帮我们直到永远,不要指望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责任由别人来承担,也不要把太多的希望放在别人身上。归根到底,我们每个人在这世上都是孤独的,尽管可以互相帮助,尽管可以互相鼓励,但毕竟,真正走过那一段的,还是自己,朋友抑或爱人的陪伴,也只是陪伴而已。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感谢那些陪伴,可以让这一程,走得不那么无聊不那么艰难。
   不管怎样,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就是如此吧。下午那个小mm的生日,希望我们这帮人能给她整得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邓毓博说,她倒跟你蛮像的呢,对网络上这帮朋友很是重视。呵呵,这么看来,倒也是的。只是那是过去的我了吧,有那么多激情那么多梦想,对每个人充满热情和信赖,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现在,也还是有了些许改变的:)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5月21日, 星期日 12:55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转一篇关于房产“国六条”的评论文章
   看了一早上关于房产市场的东西,看得莫名郁闷。普通民众永远只是弱势群体,他们没有发言权。而拥有发言权的专家学者们所指出的路,所制定的决策,诸如提高放贷利率,诸如提高首付比例,都让我等小民看得莫名无奈而且两眼一抹黑。
   转这篇,其实我自己也未必真的懂得,然而觉得他说的有一定道理。
   呵,近几年,做房产的人,可真是赚到盆满钵满。虽然,若不是因为1001做过房产,也许我永不会关注这些离我现在的生活太过遥远的东西。。。
 
“国六条”效用与政府诚意成正比
2006年05月19日 09:42 红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会议透露,国务院将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六条措施(“国六条”)调控房市。(5月18日《新京报》)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网友跟贴几乎一致认为“国六条”拉开了政府新调控的序幕,一些学者甚至公开打赌,声称5年内房价必降。面对“房奴”们空前亢奋局面,笔者却始终不敢乐观:首先,我不敢奢望房价“5年内必降”,因为政府始终没有“降低房价”的措辞,有的只是“稳定房价”“平抑房价”,在这种情况下,我更相信地产大佬任志强“房价将长期上涨”的预言;其次,我们并不缺乏房市调控措施,缺少的只是“现官”的配合以及确保政策实施的配套措施。中央三令五申调控房价,房价反而一路飙升根源就在这里。如今,“国六条”能否顺利推行并起到效用,也同样取决于此。而“现官”是否配合以及有没有政策配套,则完全取决于政府到底有没有足够的诚意。

   先看“国六条”之第一条。“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试问,谁来重点发展这些房源?开发商吗?它自己肯定不愿意,政府强迫也不太合适。毕竟,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时所有商人的根本利益所在。开发商有义务反哺社会不假,但无义务替政府承担责任。如果政府有足够诚意的话,就不应该放弃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责任,至少应该给开发商一定的补偿和激励措施。但是,政府又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兵履行自己的职责呢?

   再看“国六条”之第二条。“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节作用,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试问,如何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信贷政策?一方面是房地产商近千亿的不良商业贷款,另一方面不断提高的房贷利率和住房公积金利率,这能遏制房价吗?事实证明,无论房贷利率有多高,群众都会千方百计地买房,提高房贷利率只会进一步加重普通买房者的还贷压力。如果政府真有诚意抑制房价的话,不妨这样“区别地调整信贷政策”:提高地产商的不良贷款利率,降低普通老百姓的房贷利率和公积金贷款利率,但政府会作此选择吗?

   接着看“国六条”之第三、第五条。“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这两条规定和第一条由异曲同工之妙,都能在一定程度上暂缓房市压力,但问题是:“现管”会舍弃眼前利益响应“现官”形同倡议的要求吗?抗拒中央政令的成本代价太低,是地方政府屡屡拂逆潮流,为哄抬房价的开发商撑腰放言的根源所在。这一次,中央会出什么高招让“现管”们放弃“面子工程”,“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呢?如果政府有诚意的话,不妨先树立中央政令的绝对权威,制定配套的惩罚措施,这一点应该考虑到了吧?

   最后看“国六条”之第四、第六条。“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目的都是想让房市更透明。北京市建委前不久出台的“囤房一月禁止出售”的规定,无疑让囤房者感激涕零。但对于老百姓呢?你光公布信息又有何用?他们更关注的是能否发出自己的声音,能否让政府聆听自己的呐喊。如果政府真有诚意的话,就多听一听普通群众的意见,让他们参与到抑制房价的工作中来,但政府能答应吗?

   再好的政策要想执行都需要强硬、利民的配套措施作后盾,“国六条”自然也不例外。面对广大普通群众的激动和期待,政府有必要拿出足够的诚意和措施。我始终坚信:“国六条”能够真正平抑房价还取决于政府的决心和诚意。

(作者:刘克军)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5月21日, 星期日 11:56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糟糕的译制感觉,很赞的人物演绎——《达芬奇密码》
   很久前看过原著,很喜欢那种紧张节奏和丰富的背景知识。当我坐在影院里,看到卢浮宫的谋杀,兰登博士的演讲,我想,这一切,都会以一种直观的姿态浮现了。然而不是,有糟糕的配音。我想我是被大量的中文字幕英文原声电影给惯坏了,怎么也不能接受中国人在那里很别扭地嚷嚷“哦,主!”“哦,耶稣!”没看到这种情景的时候,脑中总会浮现英文那种虔诚动人的,信仰带给语言的安慰。就如同中国人说“天哪”一样的自然。这一点,让我对这次影院经历一直不能有很好的印象。
   然而撇开这些译制本身不谈,剧中人的个性演绎,情节铺陈实在是很赞。
   塞拉斯,那个白化病人,苦行修士,杀人犯。他那种有点过度信仰和崇拜耶稣的疯狂,他那种为了宗教愿意牺牲一切愿意背负一切罪孽的“虔诚”,在原著中就常让我感觉到信仰的可怕。呵请原谅我用可怕这个词,是的,过度信仰,不肯相信自己所信仰的那个神本身其实是人,不肯相信自己的信仰其实远没有自己所认为的那么纯粹。他拿绳子鞭笞自己的肉体,他束着苦修带,所有这一切,带着宗教所带来的疯狂和一种人性的原罪。犯罪,而不自知,一直坚定地相信自己是正确的。这样的信仰,常让人感到恐怖。就如同,那个在烧死“女巫”的柴堆上,虔诚地填上一根柴的善良的老妇人。可是这个塞拉斯,他有着令人恐惧的神力,他熟知一切现代罪犯所需要的知识,譬如枪械,譬如翻墙。借着宗教的名义犯罪,是这个人物给我的印象。
   影片中他的第一次亮相,全裸着,在有点阴暗的光线里,向着耶稣,祈祷。“主啊,请宽恕我的罪。我鞭笞我的肉体,以达到灵魂的净化”。于是绳子抽在肉体的恐怖的声响,回荡在整个影院,他的难以忍受的痛楚,他的情不自禁的呻吟,他有点扭曲的面孔,退步,脚的特写。可是之后,他自以为得到救赎。与此类似的,还有他束上苦修带的镜头,同样的令人感到恐惧,对信仰的恐惧。
   呵片中出现的人很多,汤姆汉克斯,让雷诺,本身就已是太经典的人物,实在有太多人写他们,不劳我这里费神铺陈。只是这个塞拉斯,让我很是震撼了一下,重温了原著中那种对此类疯狂信仰的恐惧。故记载。当然,也是有点偷懒了:P
   再说情节,和原著类似,结构很紧凑。然而开场那个谋杀现场是败笔。出于种种考虑,自然不能渲染得太细节,然而这场谋杀本身带给我们的震撼其实远不如死亡现场的最后布置。若用原著的路线,一步步发现雅克索尼埃的布置,应该会更扣人心弦。
   畅销书的套路,好莱坞大片的模式。这部电影,没有理由不成功的,然而也许,只是畅销而已。经由它,更多的了解了一些关于基督教,关于恂山隐修会。也是值得的。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5月20日, 星期六 19:55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再读红楼之“携蝗大嚼图”
   被问起最喜欢《红楼梦》里的哪一段章节,喜欢了太久的一本书,竟有些惴惴了。整本书,随便翻来,无一不是读过齿颊含香的,哪里就能挑得出一个“最”呢。然而一定要说,那就随便捡一处吧。
   翻开,恰好到刘姥姥二进大观园那一回,贾母设宴,一片喜庆。有了个女篾片(李纨语),恰正成了“携蝗大嚼图”(黛玉言)。刻薄虽刻薄,却也形象之至。席上,凤姐鸳鸯搬出不知哪里创造出来的规矩,于是刘姥姥开言惊人“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众皆愕然,后大笑。
   且看他这一段描写,“众人先是发怔,后来一听,上上下下都哈哈的大笑起来。史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子嗳哟,宝玉早滚到贾母怀里,贾母笑的搂着宝玉叫“心肝”,王夫人笑的用手指着凤姐儿,只说不出话来,薛姨妈也撑不住,口里茶喷了探春一裙子,探春手里的饭碗都合在迎春身上,惜春离了坐位,拉着他奶母叫揉一揉肠子。地下的无一个不弯腰屈背,也有躲出去蹲着笑去的,也有忍着笑上来替他姊妹换衣裳的, 独有凤姐鸳鸯二人撑着,还只管让刘姥姥。”座中众人面面俱到,湘云娇憨,黛玉体弱,贾母对宝玉的溺爱,王夫人敦厚,薛姨妈可爱,迎探惜三春的不同反应,一一顾到。同是笑,又各有不同,实在是精彩。寥寥几笔,却活画出一家子吃饭逗乐时的生活图来。
   再看后面,这饱经沧桑看惯了世间百态的姥姥,又何尝不知道大家拿自己取乐呢。然她说,“姑娘说那里话,咱们哄着老太太开个心儿,可有什么恼的!你先嘱咐我,我就明白了,不过大家取个笑儿。我要心里恼,也就不说了。”只是处在这样的身份地位,又何敢言“恼”呢?呵什么样的人说什么样的话,这个道理谁都明了。然而真正做的时候,才知其中辛酸。
   一开说,便又洋洋洒洒一同废话了。《红楼梦》固然只是写这一家子如何吃饭穿衣打扮说话,然而实在是一出大大的浮世绘。里面有太多故事太多内容,实在是包罗万象表达了太多内容。即使用一辈子去读,也依然这时间太少。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5月18日, 星期四 13:41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

不肯平庸
<DIV>&nbsp;&nbsp;&nbsp; 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DIV>
<DIV>&nbsp;</DIV>
<DIV>&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黄碧云</DIV>
<DIV>&nbsp;</DIV>
<DIV>&nbsp;&nbsp;&nbsp; 呵呵,看到这样的句子,觉得惊心。</DIV>
<DIV>&nbsp;&nbsp;&nbsp; 是的一直是不甘平淡的女子,一直骄傲地认定自己有才情有能力,一直骄傲地认定自己不会是庸庸碌碌人潮中的一个。可是一路走来,依然也不过如此。骄傲磨成了灰,撒在记忆里,透出惨淡的白。</DIV>
<DIV>&nbsp;&nbsp;&nbsp; 不是不遗憾的。</DIV>
<DIV>&nbsp;&nbsp;&nbsp; 如果当初怎么怎么样,现在就能怎么怎么样。一直不喜欢这样的句式,总觉得有种意淫的趣味。然而那些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我们回不到当初,也不清楚那些“如果”真的实现了会发生什么。然而潜意识里,依然常有着这样类似的想法,如果高考志愿报好了,如果当初新人类没有关,如果早点和他相恋,如果去北京时和他见面了……然而也仅仅只是如果而已,不可实现,而且永无可能。</DIV>
<DIV>&nbsp;&nbsp;&nbsp; 我们所能看的,还是将来。</DIV>
<DIV>&nbsp;&nbsp;&nbsp; 眼前的繁花似锦,眼前的灿烂若许。为着将来,更好的生活,努力着,收获着。有一种踏实的满足。</DIV>
<DIV>&nbsp;&nbsp;&nbsp; 只是很奇怪,曾几何时起,真变得庸碌起来?这个不会,那个不懂,常在一些无谓的事情上面浪费大把的时间,甚至有时候,不免自寻烦恼。少年时那些骄傲,被打得七零八落。残余的一些,已令人没有勇气逼视。</DIV>
<DIV>&nbsp;&nbsp;&nbsp; 仍然会相信自己可以做到很好,仍然会在一些自己认定的事情上面多努力一些。然而不复当初的骄傲,锋利。整个人像一把锈掉的刀,常有甜美笑容,常和众人说着平和温文却没什么意思的话。也许,是更包容更平和了吧,然而仿佛失去一些什么东西。那些很晶莹剔透的,那些很敏锐犀利的,渐渐的,越走越远了。仿佛,是少了一种直指内心的力量。</DIV>
<DIV>&nbsp;&nbsp;&nbsp; 也罢。依然努力,也依然坚守。多一点坚持的力量,会让自己比较少的陷入庸碌。</DIV>
<DIV>&nbsp;&nbsp;&nbsp; </DIV>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5月13日, 星期六 12:37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在msn的空间上发现的一点东西:)

050719

    营营役役,曾经是最怕这样的生活.可不经意间,竟发现自己已经不得不走上这样的一条路.有些无奈有些无措有些不安,却一如既往,不能回头的走下去,一如我们的人生,冗长,却无可奈何.

    也许世界本就充满了这些无可奈何的脆弱,也许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得更远.摒弃所有过分夸大的向往,摒弃所有自以为是的理想,一步步的,走下去.

    到了北京,闷,热,被蚊子咬了很多的包.那些包肿起来,提醒我蚊子也是有毒的.这种感觉,丝丝入微,刻进骨头里的缠绵.整个身体都感觉到中毒的浮肿,却依然无可奈何的走着一个又一个无奈的过往.抹很多花露水,屋子里都有呛人的味道.却依然不能消解着奥热难耐,不能消解这一丝有毒的浮肿.

    曾经每天游弋如鱼得水的网络,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空间,如同一种渺茫不可知的空洞.不知道流向哪里,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站会是什么地方.

    下午去了北大和清华园.

    未名湖畔,博雅塔旁,曾经是我最向往的学校.高中时候心心念念,毕业时却因为一些无奈的原因进了不喜欢的学校至今.在那里虽也得许多东西学到很多道理,可是今天,走在那个曾经向往的学校,却依然有丝丝心痛.看到那个古老然而据说藏书量居全国首位的图书馆,看到那些曾经梦里魂里走过无数遍的地方,一遍遍告诉自己不要为打翻的牛奶哭泣的我,第一次的,有些失落起来.这是自从大三以后很难有的情绪了,总是自以为是着总是踌躇满志着重视对未来有无数想法无数期望,总是认为即使大学的确会对我们今后的人生有所影响但最重要的还是靠工作之后的无数努力很多机遇,这一次,竟感到失落.因为无可奈何.我还是清楚地知道会有所不同,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尽可能缩短这个差距,但是没有办法消除.

    帮同学买书,在清华园里转了很久,走到很累.这是个典型的理工科大学,从来没有有过多少向往多少憧憬,只是因为那个网络上常去的水木清华而有了一些了解.今天转的时候,非常轻松地找到在水木清华久负盛名的九食堂.幸不辱命,买到同学要求的书.便匆匆赶回.

    在清华校园里走的时候,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陌生,在这边接电话很贵,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起来,原来竟是要求我去面试的电话。不禁有些欣喜,发了电子简历,竟也有如许收获。

    是这样的,不经意间,总有些自己向往的东西来到。虽然也不过是为了生活,却也有些能为人认可的喜悦。

050724

    昨天一天,窝在家里,哪都没去,因为感冒了:(

    发烧,很厉害。也许是累的。可是吃了药,捂着睡了一天,竟也好了。奇快。

    病中,昏沉沉。不停的睡啊睡,偶尔清醒,却不禁审视这一周来的过往。的确,人是很累很忙,但真正忙出效果了么?没有!

    16日晚来京。

    17日去找了qq,valley他们。

    18日,在家里呆了一天,晚上跑去上网,发了几份简历。因为是网络的,总有些惴惴。怀着一星一点的希望在等,然而总是微渺。

    19日,与颜一起去了北大清华那边转。有丝丝感触,却总是无奈。毕竟是过去太久的东西,不敢回想太多。下午在清华校园的时候,接到面试通知。

    20日,一大早起来,去面试。走很远的路,谈得愉快。然而毕竟是尚未毕业的人,如此大的劣势,不能不考虑。总之,得到回应说会在一周内通知复试。只是究竟情况如何,却也不敢做任何保证。

    21日,去了人才市场。单位寥寥,只有联想的还算围了较多人。抱着尝试的心情投上简历,却也未必有几分把握。下午去了颐和园,要去了想起没有相机,罗也借不到,于是便发了短信给valley。他很爽快地答应。真是个好人!

    在颐和园逛,罗给安排的经典线路,确是很美,然而很累。下午回来时有高中同学来京,要在罗宿舍住,我去北航接他。等啊等啊等啊等,总算等到了,于是回来。

    22日,仍然去人才市场。投了几份简历。有一个公司,为凤凰卫视做《财智人生》节目的策划等,与他们去的人聊了好久,她说下午让我去公司复试。还遇到一个办假公司的,南方人,借着招聘的借口骗人钱财。却是十分有兴致地跟我说了很久,关于如何辨别招聘信息真伪。很感激那人,虽然他做的事情的确很不道德。呵呵,人越长大,道德标准却也越加复杂了。

    中午回去,结果他们说要做宫保鸡丁,我掌厨。吃完饭已经一点半,便急急地赶去公主坟面试。实在太累了,在车上睡着了,又淋了雨,也许便是导致发烧的病因吧。因为身体不舒服,面试状态并不理想。

    回来,便觉得很累。第二天,便病倒了。发烧,吃药,和很多水,捂着睡了一天。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竟然已经不烧了。十分庆幸。

    几日来的流水帐。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5月3日, 星期三 14:42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签名们~~~

  “爱我所爱,无怨无悔”
  宝宝的创作。疲累之中的一点希望。很用了一段时间,他还在继续用……

   “好好爱,以爱的名义,做快乐的自己”
  无奈之中的一点鼓励。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彼此陪伴,只好各自勉励。做最好的自己,好好爱……

  “且斟寂寞一盏,畅怀流觞”
   忘我的签名。很喜欢这句,索性拿来放在这里,hoho

  “此意平生飞动, 海棠影下, 吹笛到天明”
  师姐的签名。我们那一阵子天天看海棠的一点印记。喜欢那一株海棠吐蕊的娇艳。

  呃~~~~~~``有意思的签名,暂时就这么多,想了再给贴上来。现在换一个,以示我专心论文的决心。“清心寡欲,少上网,少思念,专心论文,嗯哪。幸福生活从今天开始,加油,加油~~~”

  好了好了,感觉还是有点少,把那天的矫情之作拿出来贴上,哈哈

那一株海棠初吐蕊

    看海棠已经有段日子了。
    每个下午,绕一圈儿,看那些花儿静静开放,繁茂的生命力令人赞叹。
    那些丁香,浓得醉人的香。
    那些桐花,甜甜的舒服的味道。
    那些国槐(or洋槐?)清甜的让人想吃的味道。
 
    只有那一株,静静地,静静地,以抗拒的姿态,挣扎出一点花苞儿,似不满意这赶着春天开放的盛筵。
    然后今天过去,看到它开了。
    外层是粉色的娇嫩,里层是雪白的纯洁。
    可是别株的海棠,那么繁茂那么令人欣喜的海棠,今儿开的繁茂,却已可见落英缤纷。
 
    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人工湖边过,听到虫声依然聒噪起来。以前从未注意过的一株丁香,盛放在烈士亭边。
 
    没有找到人家说的那株紫藤,遗憾……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4月28日, 星期五 11:18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好文共欣赏之总理情书四篇:)

    超:
    西子湖边飞来红叶,竟未能迅速回报有负你的雅意。忙不能做借口,这次也并未忘杯,只是懒罪该打。你们行后,我并不觉得忙。只天津一日行,忙得不亦乐乎,熟人碰见不少。恰巧张伯苓先生一日逝去,我曾去吊唁。他留了遗嘱。我在他的家属亲朋中,说了他的功罪。吊后偕黄敬等往南大、南中一游。下午,出席了两个干部会讲话,并往述厂、愚如家与几个老同学一叙。晚间在黄敬家小聚,夜车回京。此事可告外,其他在京之周生活照旧无变化,惟本周连看了三次电影,其中以《两家春》为最好,你过沪时可一看。南方来人及开文电均说你病中调养得很好,颇慰。期满归来,海棠桃李,均将盛装笑迎主人了。连日风大,不能郊游,我镇日在家。今日苏联大夫来检查,一切如恒,顺问朱、董、张、康等同志好,
    祝你日健!
                                                              恩来
                                                      一九五一·三·一七
    超:
    昨天得到你二十三日的来信,说我写的是不像情书的情书。确实,两星期前,陆璀答应我带信到江南,我当时曾戏言:俏红娘捎来老情书。结果红娘走了,情书依然未写,想见动笔之难。寄来西湖印本,均属旧制,无可观者。望托人拍几个美而有意义的镜头携归,但千万勿柏着西装的西子。西湖五多,我独选其茶多,如能将植茶、采茶、制茶的全套生产过程探得,你才称得起“茶王”之名,否则,不过是“茶壶”而已。乒乓之战,确好,待你归来布置。现时已绿满江南,此间方始发青,你如在四月中北归,桃李海棠均将盛开。我意四月中旬是时候了。忙人想病人,总不及病人念忙人的次数多,但想念谁深切,则留待后证了。
                                                             周恩来
                                                            三·三十一
    望代问候各同志。

    超:
    今午得读张元同志给何谦同志来信,知你体力仍弱,不能执笔,甚为想念。羊城之行不可能了,但望你安心静养,归京则能看到你有进步,那就是高兴不过了。明日将与你试通电话。如你尚不能起床,即与张元一谈。
    我这三天已夭天下水,规律是下水之日,夜间就睡得很好。水中温度二十五,池外温度三十七八,好像是初夏天气。前两天虽有台风掠过,但气候无变化。今晚李德全、廖承志两位自港入境,与他们谈了一晚,得知不少日本情况。
    我在此一切甚好,望你放心。二十五日后当北返,不知京中气候仍能如现在这样和暖么?
    南天月夜,写此寄意。
    祝你安好!
                                                              周恩来
                                                           一月十三日夜

    超:
    你离开北京一个多月了。打了几次电话,却没给你写信,总觉得欠债似的。今晚执笔还债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本想谈一谈郑州会议的决议,现在又改到武汉会议去人做决以,索性待见面时再说吧。昨日颐和园之游,雏世因旧病复发,被医生阻止在家,只是小兰被沙可夫、岳镇大妇带去,她还问奶奶好。实验剧院同志都托我问你好。他们在农村、市区参加劳动锻炼,编了几个活报演给我们看,内容和演技都好,证明他们下去确有收获。陈毅、张茜两同志带了珊珊同去。我们在日光下玩了三个多钟头,并吃了他们一顿饭。他们主要目的,是请陈总为他们写剧本,我沾了光。晚间又应了唐生明之约,到他家吃了湖南菜,陈赓、肖劲光夫妇、余冰、余心清均在座。连吃了两顿饭,晚间还读了书,夜间又睡了一个好觉,这是两个月来第一次这样休息。连日下午中央在开会讨论郑州会议的文件,现在还没结束,内容关于两个过渡两个阶段,都有所探讨,望你加以注意研究,以便见面时与你一谈。
    这一个多月中外交、钢铁都很忙,后来又加了志愿军回国,也参加活动了几次。有一夜激于志愿军的感人战绩,又临纪念郑振锋、蔡树藩等遇难烈士大会前夕,思潮起伏,不能成寐,因成歪诗一首,送给陈总校正,仍感不能成诗,遂以告废。
    其他待面谈吧!
    问你好,并望转问其他同志好。
                                                               周恩来
                                                        一九五八·十一·十七


   

- 作者: moonshadow 2006年04月19日, 星期三 21:19  回复(2) |  引用(1) 加入博采